第2061章
“有用?”
“對。說明不是所有人都覺得賴無辜。有人覺得他就是該判。這種看法,我得知道。”
陳小川看了他一眼。“你倒是不怕聽難聽話。”
“怕什麼?法律工作,聽的就是兩面話。”
第三天,張思之想去趟縣公安局,調閱卷宗。
得知道公安是怎麼偵查的,檢察院是怎麼起訴的,法院是怎麼判的。那些材料裡,可能有賴不知道的事,也可能有他們不知道的事。
可趙振國卻不同意,暗訪賴家附近已經夠扎眼了,再亮明份去公安局調卷宗,萬一了某些人敏的神經,人家搞不好弄個失火啥的,就全沒了。
張思之覺得在理,便沒有堅持,問趙振國想怎麼辦,卷宗他還是想看的。
趙振國想起了崔明義,這老小子也許有門路。
他用招待所的電話打給崔明義。
“崔主任,是我,振國。”
崔明義的聲音裡帶著驚訝。“振國?嘿?你咋從縣城招待所給我打電話?你回來了?你回來幹啥,非趟這趟渾水,你啊......”
趙振國沒寒暄,直接說:“我想調賴的卷宗。你能幫忙嗎?”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趙振國能聽見崔明義的呼吸聲,重、猶豫,像是在想怎麼回答。
過了好一會兒,他嘆了口氣。“行吧。我試試。但你別抱太大希。”
趙振國說:“謝謝明義哥了。”
崔明義苦笑一聲。“別,先不忙謝,還不一定能呢。你等著,我幫你問問。”
第二天後半夜,崔明義來了。
他穿著一件舊軍大,騎著一輛二八大槓,後座上夾著一個黑的皮包。
他把腳踏車停在旅館門口,鬼鬼祟祟地敲響了趙振國房間的門。
“賴的卷宗。我找朋友把檔案室的老高灌暈了,順出來的。只能看半個晚上,天亮之前還得還回去。”
趙振國接過紙袋,沉甸甸的。開啟一看,裡面是厚厚一疊材料:訊問筆錄、證人證言、起訴書、判決書,一頁一頁,麻麻的字。
按常理,這些東西半個晚上本看不完,但趙振國早有準備,帶了相機,一頁頁全拍了照,張思之後來可以慢慢看。
訊問筆錄上,賴的字歪歪扭扭的,像是被人按著手寫的。有些地方塗改過,有些地方空著,沒寫容。證人證言裡,有人說賴是“流氓團伙的頭目”,有人說他“長期聚眾賭博”,有人說他“持械傷人,手段殘忍”。
趙振國又翻到判決書。上面寫著:賴,男,二十六歲,因投機倒把、聚眾賭博、流氓罪,數罪併罰,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
趙振國看完,遞給張思之。張思之大概瀏覽之後,臉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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