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盛唐:我的父親是李世民》第3320章 兩儀殿內(1)

作者:大王叫我來吃齋·2個月前

第3320章

兩儀殿,晨過高窗,為肅穆的殿堂鋪上一層淺金暈。

今日並非大朝,乃是皇帝與幾位重臣商議事務的小型朝會,不似大興殿般百雲集,只有十數人分列左右,氣氛卻更為凝練繃。

榻之下,左右分別設有多張坐床和茵席。

空氣中瀰漫著心照不宣的沉重,照亮了空氣中浮的微塵,也照亮了眾人或凝重、或沉思、或眼觀鼻鼻觀心的面容。

“父皇。”吳王李恪手捧著奏章,並未起,保持著端坐奏對的姿態,微微躬道:

“臣奉旨審理通財賭坊一案。經詳查,人證、證、賬簿、契約等均已釐清,案確鑿。”

他略作停頓,逐條陳述:“案犯丁子琰,乃通財賭坊掌櫃。長期出千詐賭,此為其一;其二,設局賭,高利盤剝;其三,強奪抵押產業。人證證俱全,丁子琰對所犯罪行亦供認不諱。”

殿一片死寂,只聞李恪清晰而冰冷的聲音。

即便早有心理準備,眾臣臉也愈發沉重。李世民面上看不出表,只是神淡然地聆聽著。

“以上,乃丁子琰之罪。”李恪合上摘要,接下來的話,才是真正的驚雷。

“然,此賭坊非法所得之巨利,其利潤約七,最終流了秘書丞蘇亶的手中。蘇亶對賭坊經營方式、高利盤剝乃至強奪產業之事,心知肚明,默許縱容,並坐收其利。其行為,已犯《唐律》‘坐贓致罪’、‘以威勢得財’、‘強佔市店’等諸條。蘇亶本人對收賭坊利潤供認不諱,但辯稱不知得來手段,此辯與丁子琰及多位賬房、管事供詞相悖,不足採信。”

即便在場都是見慣風浪的重臣,聽到“七利潤流蘇亶腰包”,仍忍不住一陣輕微的,許多人不由自主地將目投向了榻之側的太子李承乾。

李承乾端坐不,面沉靜如水,彷彿早有預料。

李恪奏畢,不再多言,靜待上諭。

他將最燙手的山芋,原封不地拋到了前。

殿了長久的沉默。

良久,李世民終於緩緩開口,聲音聽不出喜怒,卻帶著沉重的力:“吳王已將案查明。諸卿,依律,此事當如何置?都說說吧。”

房玄齡沉片刻,微微欠,他開口說道:“陛下,吳王所奏,若證據確鑿,則丁子琰罪大惡極,按律當斬,其非法所得,應盡數抄沒。至於蘇亶......”

他頓了頓,斟酌詞句:“蘇亶為朝廷命,太子姻親,知法犯法,縱容惡僕行此傷天害理之事,並坐收贓利,依《貞觀律》,當視贓多寡及節,徒刑、流刑乃至更重之刑。且其為外戚,不能修齊家,其行可鄙。臣以為,當依法嚴懲,以儆效尤,亦彰顯朝廷法度,不因私而廢。”

房玄齡向來持重公允,無論涉及何人,他都是支援依法置的。

高士廉亦欠附和,語氣嚴肅:“房公所言極是。此案影響惡劣,長安矚目。若因涉及東宮姻親而法外開恩,則朝廷威信何在?律法威嚴何在?”

高士廉是長孫皇后的親舅舅,也是皇家姻親,但姻親與姻親不同。

現在犯法的是蘇家,又不是長孫家和高家,他當然支援依法嚴懲,高調誰不會唱呢?

如此一來,力便來到了長孫無忌上。他是天子最信任的臂助,是文之首,更是太子的親舅舅。

長孫無忌眼簾低垂,彷彿在凝視手中玉杯裡的茶湯,久久沒有靜。

殿的寂靜因他的沉默而變得更加粘稠。

直到李世民的目也落在他上,帶著平靜的探究,他才彷彿驚醒一般,緩緩放下手中玉杯,持笏微微前傾,聲音沉緩: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