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替哥哥為大理寺少卿,驚呆眾人》第1646章 律法的確有這樣的規定(2)

作者:金色閃電·5個月前

“我們什麼都代,只求陳大人放過我等家人!”

“他們的手是乾淨的,沒有沾過鮮。”

陳昭聞言冷冷一笑。

辦案這麼多年,對付這等亡命之徒,不是手到擒來?

很快三人便代了一切。

的確是鄭大元讓他們做的。

但鄭大元沒有親自代他們。

而是鄭大元的心腹,船隊護衛孫虎安排的。

幫裡的這種髒活兒,都是此人負責。

鄭大元從不親自出面。

這讓陳昭略有些失

但既然孫俊傑是鄭大元心腹,那麼只要撬開他的,照樣能把鹽幫這個販賣私鹽的團伙連拔起。

只是等陳昭瞭解了孫虎的況後,不由得皺起了眉頭。

此人是個孤兒。

早些年為了生計下河魚差點淹死,被鄭大元救下,給了他工作和住,逐步將其培養船隊護衛,過上了紙醉金迷的好日子。

孫虎認為鄭大元是他的救命恩人,對鄭大元的命令唯命是從,極為忠心,哪怕是讓他去死,都不會皺半下眉頭的那種。

此人父母早逝,沒有兄弟姐妹,閒暇時便在煙柳巷中逍遙快活,至今沒有家,所以沒有什麼肋。

按照這三人所說,讓孫虎代的可能很小。

而且現在人可能已經跑了。

陳昭不管那些。

搞清楚狀況後,當場下令。

“高岑,你帶人去將孫虎此人抓捕歸案。”

“是,陳大人!”

高岑領命而去。

陳昭離開牢房等候訊息。

此時天已暗,正是用晚餐的時間。

神差驚蟄來請他。

剛見面,李神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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