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三族親戚也要殺,一個不留,就連我家的母豬...他都要牽一頭公豬去將之凌辱啊...簡直令人髮指!但小生得聖賢書薰陶,自問有些傲骨,又怎會妥協?縱然家破人亡,我也要與之抗爭。”
“那廝見威脅不得,暴跳如雷之下,竟...竟...”
柳棲天生純良,一聽李宣把自己的遭遇說得如此淒涼,便憂心忡忡道:“竟什麼?王爺他做了什麼?”
李宣道:“他竟在我臉上烙下了字...意圖讓我此生卑賤,再無臉面見人...”
他悲痛絕,險些沒有大哭出來,那模樣...那神態簡直就是演員胚子。
“什麼?”
一聽李宣臉上被人烙下了刺青,幾個人頓時驚呼。
在古代,臉上被刺字,很大程度上就代表著“賤民”的份!
只因...唯有那些犯了極大罪行,為萬民所不齒之人的惡徒,才會被施以此刑。
例如說,反賊被抓捕時,刑部之人會在斬前在對方臉上烙下一個“”字,以表示重罪。
通犯,罪不至死,但一旦被發現,也會在臉上烙一個“”字,以示懲戒。
被流放充軍,貶為奴籍的連坐之人,在趕赴流放地時,更會在臉上烙下“賤”,或者“奴”字。
總而言之,在封建背景下,一旦臉上有字,便代表著此生都低人一等,不僅不能做,就連找工作都沒人要。
普通百姓更是對此類“刺青”人,百般唾棄,見面就打罵,待遇堪比過街老鼠。
因此,李宣此時說自己臉上有烙字,所以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倒也合合理。
畢竟,一旦讓百姓看到,他就得備辱罵啊,這誰能得了?
趙紫薇驚愕道:“這...當真如此?”
李宣的演技太好了,只是小小演了一下,就讓長公主殿下在潛移默化間...被他代了進來。
李宣悲痛捶,狀若無力自持地撲通栽倒在地,沙啞的聲音道:“小姐不必這麼快相信我,且讓小生再給你看證據!你既把我錯認李宣,那應該是瞭解他!他有一個秘,他的腳底下有三顆黑痣,是嗎?”
“當年我被他綁在山中時,被他踐踏,強迫替他洗腳時,就看見了。這點沒錯吧?但...你看看我的!”
說著,他立馬坐起,解開自己的左腳長靴,展示出自己的左腳底板。
眾看去,卻是白白淨淨,本就沒有什麼黑痣...
而這三顆黑痣的特徵,就是駱春與崔玉兩個月前斷定李宣真實份的依據,有李宣的白月孩花無恙作證,是絕對不會假的。
換言之,李宣腳底肯定有三顆黑痣。
沒有的,那就不是李宣本人!
李驚才卻沒有,是不是就可以確認他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