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如果是李茂子賤捱揍了,那就是活該啊。
連皇室的人都敢侮辱,更別說是皇長孫了。
這件事,本來就這麼過去了。
李善長竟然厚無恥地在朝中提起此事。
這不是將我們推向了火坑麼?
百皆是懊悔不已。
不該和李善長扯上關係。
這個時候,再想回頭也來不及了。
百此時心裡都把李善長罵個狗淋頭。
但朱雄英的話,卻讓張紳很為難。
張紳是都察院史,對大明的律法,也是瞭如指掌。
大明律上,的確有罵人要杖責之說!
百姓辱罵五品,就要打一百大板。
五品以下五十大板。
只是......
在大明朝的律法裡,並沒有規定,辱罵皇長孫是要到懲罰的。
張紳沒辦法,只好著頭皮說道:
“啟稟殿下,依照大明律例,辱罵五品以上員,當打一百大板。”
“可是,殿下是皇長孫,沒有職,李茂的罪名,還是要由皇上來定的。”
李善長有些不敢相信地看著張紳。
大家可是一條船上的人,你怎麼胳膊肘往外拐?
有一件事,李善長並沒有想清楚,那就是張紳史的份。
都察院的史,階不高,就是煩人。
簡單來說,就是一隻瘋狗。
你若是對他說,皇長孫殿下的所作所為不合規矩,他們便會對皇長孫殿下指手畫腳。
可你卻突然跟他說,皇長孫殿下打人,是因為被人罵了。
甚至還問他,說侮辱皇長孫是何等的罪名。
。你訴告的疑遲不毫會就他後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