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第327章 雖然林恬和她的同學願意出庭作證(1)

作者:霏傾·2025-01-23

第327章

“雖然林恬和的同學願意出庭作證,證明當晚9點46分到10點27分,過電話,但這還不足以令合議庭相信鄒衛勤當時不在案發現場。且因為林恬有作偽證的前科,二審再讓出庭作證,合議庭能不能相信的證詞,也是個問題。”

程儒言看著手中寧稚整理的辯護策略,說:“這個案子,其實一開始沒那麼複雜,壞就壞在鄒衛勤自己承認十點的時候離開了二十分鐘,林恬也跟著翻供。”

“是。所以要改變一審死刑的結果,就不能把希放在證人證詞上。必須發現新證據。”

程儒言手中的辯護策略翻過一頁,抬眸看向寧稚:“需不需要我和你去一趟香州檢察院?”

寧稚不置可否:“您能去,當然更好了。”

不說程儒言名氣大,就說他為從業超過十年的老律師,悉國外各項司法程式,有他一起去檢察院,肯定更方便。

程儒言落眸看回辯護策略:“你希申請調查陳佳宇的醫療記錄和方單,得先說明這個調查的必要,比方說他的病,跟章育的死,存在聯絡。”

寧稚說:“305室為研究生辦公室,鄒衛勤在案發當晚曾去過305室,在章育的馬克杯上留下了指紋,檢方認為從垃圾桶搜到的那張包過鎮定藥的紙張是鄒衛勤丟的,是鄒衛勤往章育的水杯投鎮定藥。”

程儒言扶了扶眼鏡,犀利地看著寧稚:“是,邏輯上沒問題。鄒衛勤確實在當晚去過305室,章育的杯子也確實有鄒的指紋,而機也很明確——鄒衛勤不滿章育阻撓他與林恬的,且在校園論壇造謠破壞他的名聲。鄒衛勤有機、去過案發現場,且在兇上留下了指紋。”

寧稚問:“如果305室的另一個人,也有同樣的殺人機呢?甚至,他比鄒衛勤更容易接到章育品。”

“誰?”

“陳佳宇。”

程儒言挑眉:“他有什麼機殺章育?”

“陳佳宇和章育一個導師,他向鄒衛勤吐槽過——導師偏章育,把留校名額給了章育。這是否是出於長期的嫉妒,所以才對章育痛下殺手?”

“鄒衛勤的殺人機有證據支援,糾紛、論壇帖子。但陳佳宇的殺人機,你有證據支援嗎?”

“如果能證明迷暈章育的鎮定藥和論壇帖子,都是陳佳宇所為,那就能證明陳佳宇有意製造鄒衛勤和章育之間的矛盾,並且長期準備了藥對章育進行投毒。”

程儒言不置可否,問:“如果檢察院不同意調取陳佳宇的醫療記錄,或者陳佳宇的醫療記錄沒有相同鎮定藥的方,你要從其他什麼渠道,去證明是陳佳宇謀殺了章育?”

寧稚說:“我暫時還未想到,但總得先試試。”

程儒言起,走到大班桌前,撥了一通電話出去。

他和香州檢察院的檢察商量約見時間。

電話掛上,轉對寧稚說:“咱們傍晚就出發去香州,明天一早去香州檢察院。你把份資訊發給小駱,小駱會訂機票和酒店。”

“好。”寧稚照做,發完站起,“那咱們到時候機場見。我先回去準備一下。”

程儒言說:“這個案子得趕找到突破口,許小屏殺夫案也得準備了。”

寧稚點頭:“好。我知道了。”

離開君天所,回家簡單收拾好去香州的行李,便又坐在書桌前研究案子。

期間,給林恬打了個電話:“章育當時跟陳佳宇是一個宿舍嗎?”

“是。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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