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中百姓,有冤申冤,無冤也可敲道響聲聽聽。
在此地的吏,哪裡聽說過有如此省事的郡守?
當即喜不自勝,匆匆下去忙碌了。
做完這兩件事。
張獻忠當即回了郡首府,躺在床榻上呼呼大睡起來。
不知過了多久。
他從睡夢中醒來,竟聽到一陣鼓聲。
他起,了惺忪的睡眼道。
“是誰在敲蒙冤鼓?”
在邊服侍的馬漢聽到這話,連忙走出郡首府,往外探頭看了看。
這樣才回來稟告道。
“郡守大人,沒什麼人敲鼓,只是見了兩個小孩在此地玩耍!”
“小孩子頑皮,隨意敲了兩下,郡守大人不要介意!”
張獻忠不悅道。
“放他孃的狗屁!”
“老子聽了這鳴冤鼓響,就說明有人喊冤,就算這冤再小,那也要審!”
“快傳人將那兩小兒請來,老子要細細地審!”
“記得,萬萬不可驚了他們,請的時候要有些禮貌!”
聽到這話,馬漢苦著臉:“這,這......”
兩個小孩子有什麼可審的啊?
但懾於郡守大人的命令,馬漢無奈之下,只得去請那倆小孩。
不多時。
兩個小兒被請了郡守府之中。
同時。
這件荒唐事,也被傳了整個郡縣。
除了那兩個小孩的父母放聲哭嚎,生怕孩子遇到不測。
其餘人都在看笑話。
“天子請來的什麼糊塗郡守?真是可笑可笑!”
”!話笑看去前,去同吾與!走,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