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三年被棄,我提離婚你跪什麼》第128章 事情敗露後(1)

作者:長川·2025-02-20

第128章

後,宋芝華一紙訴狀將林國安告上法庭。

經法院審理查明,林國安在和宋芝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在境外登記結婚,已構重婚罪。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沈知耐心地給宋芝華解釋著法律條文。

如果宋芝華堅持起訴,林國安必將敗名裂,晚節不保。

可要是在宣告判決前,宋芝華主撤訴,一般就不會再追究林國安的責任。

“宋姐,您確定要起訴林先生重婚罪嗎?”

沈知看著宋芝華糾結的模樣,把其中的利弊都詳細地分析給聽。

最終的決定權,還是在宋芝華自己手裡。

宋芝華坐在沙發上,淚水在眼眶裡打轉,雙手不停地角,看得出心很艱難。

以他們夫妻如今的財富和地位,這件事一旦定案,整個林家都將面臨前所未有的醜聞衝擊。

可要是就這麼算了,不僅要認下這個私生子,還得讓他繼承大部分財產。

人到古稀之年,夫妻倒是其次,宋芝華更擔心的是兒孫的前途。

不想因為自己的決定拖累孩子。

其實,宋芝華已經和林國安分開,離婚協議和賠償事宜,林國安都簽字同意了。

今天來,就是想聽聽沈知的意見。

“事都過去這麼多年了,那個人也不在了,我想,要不就這麼算了吧......”

宋芝華哽咽著說。

沈知理解的決定。

畢竟曾經相一場,走到最後,誰也不想鬧得魚死網破,給彼此留一點面,或許是最好的結局。

“只要您決定了,我這邊馬上幫您結案,您放心。”

沈知輕聲說道。

辦完宋芝華的案子,沈知心裡百集。

這些日子,為了尋找林國安出軌、重婚的證據,奔波,也深刻會到,一個男人要是想出軌,真的有無數種辦法瞞。

要不是鐵證如山,他們是絕對不會承認的。

在這段長達50年的“幸福婚姻”裡,林國安不僅重婚,還包養了好幾個不同年齡段的人。

沈知替宋芝華到不值。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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