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涼跟範梓墨在派出所就吵了起來,兩個人不顧份,吵得天翻地覆,把以前的事都翻扯出來,越吵越激烈,房東都不上話,最後還是警察把兩個人拉開,分別給兩個人做筆錄,但範梓墨抱著孩子死活不肯放手。
“要給你做筆錄,你讓孩子在外面等著。”
“我不放手,孩子必須跟我在一起。”範梓墨撇著臉說。
“你什麼意思,你還怕我搶孩子啊?我用得著搶嗎?孩子本來就是我的。”柏涼又衝過去要跟範梓墨吵。
璐璐看父母吵這樣,哭了出來,警察沒辦法,只能讓範梓墨哄好孩子,先帶著柏涼進去做筆錄了。
誰都沒想到的是,範梓墨借上廁所的藉口居然從派出所跑掉了,後面公安再找到的時候,璐璐已經不在邊了。
柏涼質問範梓墨孩子的去向,範梓墨只說:“孩子跟我一起住,但我不會告訴你我和孩子在哪裡。”
“你瘋了,我是孩子爸爸!”
“馬上就不是了!我們在法庭見!”範梓墨推開柏涼,便瀟灑地走了,這是他們夫妻兩個在上法庭前最後一次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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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梓墨說到這裡的時候,已經哭得稀里嘩啦的,說:“開庭的時候,他非說孩子在他那裡,我說怎麼可能,孩子一直跟我一起過的,法就讓我把孩子帶過來,因為要確認孩子現在是和誰一起生活。”範梓墨用力擤鼻涕。
“然後,你就把璐璐帶過來了?”
“對,可是孩子進法院要法過來帶,我就打電話給法的時間,孩子,孩子就沒了!”
“沒關係。”我安說,“安檢區有攝像頭,法院外面和路面上也都有監控,孩子不會丟的,他能那麼短時間消失,肯定是開車來的,能查到車牌號,人就跑不了。”
“孩子得多害怕啊。”說到這裡,範梓墨又哭了出來,“我怎麼這麼命苦,都沒兩年好活了,怎麼就那麼不讓我放心呢,要是孩子有個三長兩短,我死都不安心啊。”
其實在我看來,這件事多是有蹊蹺的,怎麼會那麼巧,孩子偏偏是在法院安檢的地方丟了,再大膽的人販子也不敢來法院搶孩子吧,被抓住的機率太高了,除非是一個即便抓住也沒事的人才會這樣堂而皇之地搶孩子。
就在這時候,宋警回來了,他拿出手機,翻出一張照片問範梓墨:“這個人你認識嗎?”
“是柏涼啊,他不是在法庭裡了嗎?”
“他抱走的孩子。”宋警肯定地說,然後書記員也從宋警後走出來,說道:“柏涼剛才打電話過來說撤訴了,我讓他補書面材料,他把我電話直接結束通話了。”
“他這是什麼意思?”範梓墨髮懵。
“我覺得他的意思非常明顯,他想要璐璐的養權,所以借離婚訴訟讓你把孩子帶上法庭,然後藉機帶走孩子。等形穩定的養關係後,再起訴離婚。”
“可是璐璐不願意跟他啊!他怎麼可以這樣。”範梓墨接不了。
“璐璐還沒滿十週歲,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不需要他確認由誰養,形穩定養關係就可以。”
“怎麼可以遮掩,這可是我的兒子啊!他搶了我的兒子,警察,你們怎麼不去把他抓起來啊。”
“是孩子爸爸把孩子帶走的,他是合法的。”
“合法什麼合法!那是我的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