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保衛計劃》故事五十一:為撫養權上演奪子大戰 一場地震震出人心(14)(1)

作者:酒釀滾滾·2025-03-03

“法,我不在乎債,我當時是被他氣到了,我要孩子養權,但我有個要求,孩子上的債,他做爸爸的必須承擔。”範梓墨率先表態。

“為什麼要我承擔,我爸的房子都給璐璐了,我媽和三個姐姐都沒爭,現在房子沒了,我媽連住的地方都沒有,我還要幫忙還債?你不是有錢嗎?”

“我哪裡有什麼錢?就你給我那點存款,做幾個療程的化療就沒了。我生病了,你不懂嗎?只要我健康,我一分錢不要你的。”

“你也知道你的況,我給你兩套房,你賣一套幫璐璐還債都綽綽有餘啊。”

“為什麼要我賣房子,錢是給你用掉的啊。”

“那是為了補你挪用公司資產的罰款啊,當時發生了什麼事,你不是最清楚的嗎?怎麼現在又不認了?”

“公司虧錢兩個人都有責任,你怎麼能把錯都怪到我頭上。”範梓墨不願地說。

“你這人……”柏涼長嘆一口氣。

“你們討論的這個問題跟我離婚司沒有關係,你們要不要先把婚離了,至於負債的問題,可以等銀行起訴後再說。”法提議道。

“法的意思是,你們不用太糾結產和債務的問題,畢竟據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未必需要璐璐承擔民事責任。”我明白法的想法,有些話法不好說,只能由我說出來。

“什麼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法三十三條寫得很清楚,繼承的債務在繼承的產範圍清償,現在房屋滅失,繼承的產殘值不足以負擔繼承的債務的話,除非繼承人自願,不然不用承擔相應責任,換句話說,現在我國的法律裡,已經沒有‘父債子償’的說法了。”我補充說道。

柏涼聽完我的話,連忙拿出手機搜尋了一下,過了一會兒,他堅定地說:“法,我要求孩子的養權。”

“我不可能給你的,你想都別想!”範梓墨想都不想就駁斥道:“以為孩子上揹債,就要和孩子離關係,現在知道孩子不用還錢了,馬上變了一副臉,法,你也看到他的樣子了,我也要孩子的養權。”

“你拿了養權又怎麼樣?你能照顧到他幾歲?到底是你照顧他還是他照顧你?你該不會就是想找個伺候你的人吧。”柏涼為了爭孩子,說的話也相當不客氣。

“你不是說要把孩子帶過來聽孩子的意見嗎?那你把孩子帶過來啊,問問璐璐,到底是想跟我還是跟你?就怕他寧可跟我這個要死的媽,也不願意跟你這個沒良心的爹。”

“好了,你們也不用吵了,一會兒要,一會兒不要的,既然這個問題你們協調不下來,那我就繼續往下審理。”法制止住兩個人的爭執,“反正現在你們兩個都要孩子總比兩個都不要孩子來得好。”說完,法回到審判席,敲擊法槌繼續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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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一個月左右,我和範梓墨收到判決書,法院還是把孩子判給了柏涼,法院主要還是考慮範梓墨的病經濟況,認為孩子跟著爸爸更有利於長,同時,在財產分割上,法也對範梓墨做了傾向判決。

但範梓墨依然不服,想上訴,並想繼續委託我。

“範梓墨,你上訴意義不大,駁回的可能非常大,如果你執意要上訴,主張你的權利,我覺得你不委託律師更好,畢竟可以省掉律師的費用。”

我這番好心的話還被範梓墨懟了,範梓墨生氣地說:“我二審還沒宣判呢,你就給我把結果定下來了,你是法啊?”

面對這樣的當事人,我也無話可說,只能禮貌地送離開。

又過了好幾個月,範梓墨的一審承辦法給我打電話,讓我替範梓墨接收一份文書,畢竟我是一審代理人。

“範梓墨已經提出上訴了,的二審並沒有委託我。”

“我們知道,只是有個況你估計不瞭解,範梓墨過世了,在二審宣判前,二審已經宣佈終止審理,這個案子退回我們院,我們要寄送材料給範梓墨的代理人,或者,如果你有範梓墨父母的聯絡方式給我們也可以。”

我手上正好登記了範梓墨父母的聯絡方式,於是就把他們的聯絡方式給法了,接著又問道:“那他們這個婚沒離?”

“沒離啊,判決都沒生效,雙方婚姻關係的終結是因為的死亡,不是因為判決。”法無奈地說。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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