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什麼?
我始終想不通。
難道說,錢途僅僅是為了自保?
為了自保這個理由,或許那些置事外,沒有切會的人,他們或許覺這個理由說得過去,甚至完全說得過去。
但是作為一個當局者,一個切會到這件事的人,我真的一時也難以接這個觀點。
我並沒有那麼高尚,高尚的讓我可以面不改的說:“他也是為了自保,我不怪他,我能理解他。”
我承認我做不到這麼大度,我就一俗人,沒那麼聖母。
猶如某些“以飼虎”,“割喂鷹”等等種種典故,誰欣賞這種事兒,誰就去欣賞去。
這種事兒,在我看來,簡直猶如痴人墜魔道。
不管什麼東西,一旦陷極端,一般總是可怕的。
極度的惡讓人覺可怕,可恨。
豈不知,極度的善也是同樣可怕。
因為極度的善,便是極度的惡。
我聽說過這麼一件事:吃過人的老虎,是一定要打死的。
這事兒我沒有考證過,也無法分辨真偽。
因為老虎一旦開口吃了人,他就知道人可以吃,甚至認為人好吃。
吃了第一口,他就想吃第二口。
所以老虎一旦吃過人,便增加了它攻擊人的風險。
不知以飼虎的那位勇士,可曾想過這點。
或許我算不上什麼君子,但我想我至算不上一個小人。
事實就是,我們陳家救了錢途兩條命,而錢途卻在關鍵時刻,背刺了我。
並且這種背叛,對我是致命的打擊,一下就捅到了我的死。
若不是那一場奇怪的時空流,我和林青現在早就首異,萬劫不復了。
好在,我陳勳,今日命不該絕!
此時此刻,錢伯的背叛,讓我想到了很多。
“喂,陳哥,你想什麼呢?”
我急忙回過神來,原來是林青看到我剛才一陣失神,好奇的問我。
“哦,沒什麼。”我笑了笑,和林青開玩笑的說:“小林子,你會不會有一天,像錢伯一樣,就這麼冷不丁的突然背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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