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調查發現,諸家除了練兵之外,還放高利貸!
無論何時,放高利貸都與暴力活相聯絡。因為高利貸的高額利潤是相對於諸家而言的,對從他家借錢的普通百姓來說,那就是地獄,就是魔窟!
在古代社會,放高利貸有一個不文的規矩:九出十三歸。
意思就是說,我借你九兩銀子,在規定時間,你把本金還給我了,一切好說。
如果在規定時間,你沒有還給我本金,超出了預期,那就要據九出十三歸的道理還利息。
借九兩,還十三兩,也就是多出本金四兩,利息高達百分之四十四,稱得上是天價也不為過。
如果仍然還不起本金和利息,這時候諸家的鄉勇就起到決定作用。他們可是暴力機,就用暴力解決問題。
暴力帶來的又是違法犯罪活。
所以,捕快們深調查以後,找出欠諸家錢,還不上的十幾戶貧苦百姓。
這些人要麼是經營不善,導致破產的商人或農民,要麼是遇到重大變故,一時間拿不出那麼多錢辦事,不得不向諸家低頭借貸。
之後,他們又沒有能力賺來大量的錢,去償還諸家的本金和利息,於是利滾利,變更還不起錢。
還不起錢,諸家就派人強行索要,要麼牽走人家的牛,要麼霸佔別人家的房子,將他們趕出去,宿街頭,變無家可歸的遊民。
要麼搶他們的兒,讓他們的兒作妾,或賣到青樓為,讓代替其父親還貸。
十幾家人各有各的苦衷,但提起諸家,無不咬牙切齒,恨骨髓。
可是,他們恨也只流於表面,因為他們沒有諸家勢大,也沒有諸家的鄉勇,捱了打,和著,吐到肚子裡,有苦難言。
其中有一個名米鐘的商人,欠諸春秋三萬兩銀子的高利貸,因為還不起錢,被諸春秋活活死。
他死了,債還沒有消失,諸春秋他的兒子米立還錢。
起初,米立作為富二代,讀著四書五經,每天與同窗不亦樂乎,過得悠哉悠哉。隨著父親欠債被死,他從天堂掉進地獄。
年輕的笑容變了年輕的惆悵,繼而變憤怒!
可他只有十八歲,除讀書外,沒有其他擅長的,如何還得起欠諸春秋的錢?
諸春秋的賬收不上來,生氣之下,對米立展開了腥的報復!
他們逮住米立,砍掉米立的胳膊,割掉米立的舌頭,剜掉米立的眼睛,只給他留下兩條,還能直立行走。
不然的話,他就變了人彘,活下去都是困難的。
米立到殘害,想到縣衙起訴諸春秋都做不到,因為他沒有舌頭,說不出話,還沒有手,寫不出字,還沒有眼睛,看不到任何東西。
他一肚子的怒火,一肚子的冤屈,卻無人訴說,人世間的悲苦,莫過於此!
後來,米立幾乎神失常,緒時好時壞,瘋瘋癲癲的,整日在縣城遊,為人間的孤魂野鬼,用無聲控訴著這個世界的種種不公平!
當捕快們深瞭解到他的這些況,想想都疼,更不要說親自把那些酷刑經歷一遍,簡直生不如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