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謝楚楚給我轉著勘檢傘,張可瑩使用紫外線燈,凌小桃遞給我止鉗,等我分開了死者背部背闊、肩胛提、菱形等後,從第五、第六肋骨中,發現了一些不易察覺的瘀痕,這是擊打的次數多了,在骨骼中的淤造的,我排除了所有的積後,這才清晰地看清楚了死者部的細節,拿出探針深到死者的肝臟以及其他臟當中。
等到檢查結束,我發現死者的沒有病變跡象,甚至可以說他的原本還是好的,即便有艾滋病在,他如果不是被這樣重擊活活打死,估計還能活一段時間,艾滋病有一個潛伏期,一般都不會立馬發病,會慢慢破壞病人的免疫系統,這就導致很多人一開始都不知道自己被染了。
難道說,這個兇手殺人也跟害者上的疾病有關係?
我想著,剩下的工作我給凌小桃們了,自己朝著勘所的大門走去,出來後,我打電話詢問偵查員現在調查的進度,他們都告訴我,死者的份確定了,的確是張,奇怪的是,這個人就住在案發現場附近的小區,看來兇手是直接把他拋到附近了。
理論上拋的人不會找跟死者住址很近的地方,一般會選擇的是偏僻,或者在安全心理範圍的,這傢伙倒是反而道而行之,直接就把人家扔到了離家不遠的地方。
這樣我們要確定份就會容易很多,而且還很容易找到目擊者。
但偵查員們表示,暫時還沒有找到目擊證人,他們在小區附近查詢監控,還去了張的家裡,但這個男人是單的。
我來到何馨的邊,很快就我列印了一份張的資料:“張,39歲,系廣明市劍華鎮人,未婚,工作是一家酒吧,在醫院有過治療艾滋病的記錄,如果按照記錄,他應該是在3個月前就發現自己患有艾滋病了。”
“讓偵查員去醫院也調查一下吧!”我吩咐了一句,何馨打電話分配任務,我抓抓腦袋,這個時候有一個自稱是張的姐姐的人,來到了省廳。
是得知自己的弟弟死去後,才第一時間趕回來的,之前在海南,本來很久都沒有回來廣東了,這一次卻不得不回來。
等確定了是張,並且我們也取了DNA拿依據後,就單獨跟我在詢問室見面了。
“在張出事之前,你有跟他見過嗎?”
“沒有,我自從嫁到海南之後,就很回來了,之前還有見面,就是父母死去的時候,但之後我基本不會回來廣東的,因為我不怎麼好,只能在海南待著,那邊的天氣比較適合我。”
“那這幾天他沒有給你打電話嗎?”
“沒有,我們的關係一般,而且現在大家都忙著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怎麼會有時間聯絡啊,這些年我甚至連過年都很過來了,他也很來找我的。”
“你們起碼有多長時間沒有見面了?”
“2年吧!”
我想張的姐姐沒有撒謊,如果他們沒有什麼接,估計這個人也不可能說出來的,我問了一些關於張的工作,還有人品等事,張的姐姐跟我說:“我其實也不怎麼喜歡他在酒吧裡工作,因為那種地方複雜的,但父母在生的時候他就不聽我了,現在父母不在的話,那肯定不用說,再說他喜歡當調酒師,我也就由得他了。”
我沒有再問下去了,覺這兩個人關係很疏遠,當然我會找人核實,萬一這個人是故意這樣說呢,接著驗那邊有訊息了,我拿著報告看了起來,大致況跟我之前檢查的差不多,技警已經在配合偵查員排查監控了,手機訊號和行車記錄儀方面也在同時進行。
希能儘快排出張被害之前的行蹤,等到偵查員回來後,我們展開了案討論會。
偵查員給我們彙報了調查結果。
“我們在小區的範圍沒有看到他離開的畫面,估計他是被兇手裝起來拋了,他家裡能找到明顯的跡反應,腳印、髮和指紋,可都是來自張的,現在可以確定的只有待和殺害的現場就是在張的家裡,奇怪的是,兇手竟然一點痕跡都沒有留下,我們已經使用了生檢材工和寬幅測高儀等工了,但都只能發現被害人的痕跡。”
高明強接著說:“我當時也在現場,檢查過張的房間,那裡的牆壁上有鎖鏈束縛的痕跡看,上面還能看到一個清晰的人形,其實當時我們幾個看到那形狀的時候都有點驚訝,靠近一點後,經過痕檢發現牆壁上還殘留一些釘子,但我看了驗報告,上面好像沒有這種傷痕吧?”
“釘子的距離在人之,怎麼可能會沒留下對應的傷口?難道說,除了張之外,這個地方還有個害者?”我看著勘察的照片疑道。
“我們當時也想到了這一點,但在張的家裡沒有看到其他人居住過的痕跡,這個傢伙很猥瑣,櫃子裡都是那種……充氣娃娃……還有飛機杯,另外還有那啥影片,我們當時都很小心檢查的,因為他有艾滋病,生怕會被傳染。”
“沒有其他人居住過的痕跡?”我嘀咕了一句,心想難道說,那人是當時臨時被兇手挾持過去的,然後兩者都一起被兇手非人對待?但如果有另一個人在的話,是不可能只有張一個人的痕跡的,或者那些釘子是殺人後,兇手才釘上去的吧?
要知道現在的科技水平,有另外一個人進過案發現場不可能一點痕跡沒有,但這個道理跟兇手沒有留下自己的任何痕跡是一樣的,這就奇怪了,這過程怎麼就好像張把自己待死,然後再自己把自己拋了?
我搖搖腦袋,即便是他自殺了,有人來這裡收,那這個人也會留下痕跡啊。
。了察勘自親場現發案到回候時是我,得覺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