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案通緝令》第3章 受害者家屬(1)

作者:蕭何林倩兒·2025-03-07

通過後續調查,警方瞭解到,馬天一之所以在得知金常安自殺的資訊後,表現得如此反常,是因為他覺得金常安同樣以切腹的方式自殺,就證明他和駱雪薇都不是自殺,而是被人使用了某種招數謀殺。重點是,買下平房區那片地的富商正是他本人。

據他講,當時拆遷的時候,他花錢疏通了好了一些關係,然後在拆遷的過程中態度強了點,的確搞出過人命,但他說到這的時候反覆強調是意外,稱這件事,局裡的人也知道,只是意外而已。

馬天一說這番話的時候,我恰好也在警局,掃了他一眼後,心想,看他一臉相,果然不是什麼好東西。假如對方果真是死於意外,他害怕個什麼勁,這不就是做賊心虛麼?

這麼想的人不止我一個,警方也是如此,只不過,他們換了一種表達方式。警隊的隊長對馬天一說:“如果對方真的是衝你,直接搞你不就完了麼?綁架你人算怎麼回事啊?”

馬天一反應也是真快,立刻便為自己狡辯:“直接把我搞死,我就會不到痛苦和恐懼了,殺了我的家人,我才能到害怕。他這是在用這種方式嚇唬我,不把那個人抓到,他會陸續傷害和我關係親的人,最後一個搞得就是我。”

果然,無恥的人腦袋裡冒出的想法也是無恥的。我倒真希兇手是這麼想的。不得不說,知道馬天一是地產商,曾搞過強拆行為,我對他的討厭頓時增加了好幾倍。我爸媽當年就是死於強拆事件中,小小年紀的我從此了孤兒,不得不在貧民窟中吃百家飯長大。我在長過程中所經的委屈不是一般人能夠想象的。

所以我能理解在強拆事件中失去家人的人。他們一定和我一樣,恨不能掉資本家的皮。做出這種恐怖的事,也就不難理解了。問題他是怎麼做到的,能讓駱雪薇在自己家中自殺?還有一個疑問,金常安的死又是怎麼回事。

我突然冒出一個想法,可以找到強拆事件中的害者家屬,去做個採訪啥的,沒準能問出些什麼。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知了馬汝為,結果他當天下午便給我打來電話,稱找到了當年拆遷事件中的害者家屬,已經和對方約定好了時間,問我現在去方便不。我立刻笑著說:“你蕭哥我別的沒有,時間有的是。”

我在群裡發信息:蕭哥要去見強拆事件中的害者家屬,你們誰有時間,陪我一塊兒去?

林倩兒回信息說自己一會有演出去不了,但潘文柏說他有時間。

去找害者家屬的路上,我和潘文柏繼續討論這件怪事。

“警方說,死者金常安常年混跡於黑暗網站中,靠接黑活過日子,至於他有沒有邊緣型人格障礙,警方不知道。”

潘文柏聽後一臉認真地說:“大多數罪犯都有邊緣型人格障礙。”

“所以你覺得他是效仿自殺?但駱雪薇在家裡剖腹自殺的時候,他應該看不到啊?”

“看不到也沒關係,他只要關注駱雪薇,得知駱雪薇的死因,就有可能出現效仿自殺的行為。最近幾年,各個國家出現效仿自殺行為的案例逐年增加。”

我心想,要不是潘文柏,這種自殺方式我真是從來沒有聽說過。

我們倆按照馬汝為給的地址找到了害者家屬的居住地,讓我沒想到的是,拆遷害者的家屬居然住的是別墅,這年頭摧毀人三觀的事實在太多,我已經見怪不怪了。

和我們見面的人是個三十多歲的人,看到我和潘文柏後,直接把視線落到我臉上,笑眯眯地問我:“你就是馬汝為吧?”

我笑說不是,補了一句馬汝為是我朋友。那娘們變臉比翻書都快,立刻現出不耐煩的樣子:“那你找我啥事?”

我客客氣氣地道明來意,那娘們態度有些冷淡地說:“嗯,死的人是我婆婆,老太婆在老房子裡住久了,不願意搬走,當時拆遷的人很強,據說晚上的時候連人帶屋都給推倒了。”

我忍不住冒出了一句口頭語。“我靠,真的假的。”

“當然是真的,我騙你幹嘛?我老公為這事病了快半個月,在工地上連磚都搬不了。”

我聽後立刻遞給一個意味深長的眼神兒,之前是搬磚的,現在住了別墅。“看來馬天一為了把這件事下去,賠了你們不錢啊。”

人又冒出一句令人出乎意料的事:“賠個屁,一都沒有?”

“那你這別墅?”

人頓時火了:“這別墅是我老公自己賺錢買的,瞧不起誰呢?”

我差一點被自己的唾沫嗆到:“抱歉,是我有眼無珠。”

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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