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案通緝令》第10章 果然是她(1)

作者:蕭何林倩兒·2025-03-07

眨眼間,我和人已經回到了屋裡。我很想幾眼,卻又覺得這樣做顯得很沒出息,於是便萬難忍住了。

“你真厲害。”忽然說,接著用手指了指我倆中間的破椅子,“坐在這上面,居然還能睡得那麼香,真人羨慕。”

我聽後微微咧道:“我這個人別的病沒有,就是覺大,你給我一張舒服的大床,我能睡到讓你懷疑人生。”

笑了起來,發出令人心裡發的笑聲。

我倆結伴走到方廳中央,我用手指著牆面上的字說:“這些字,你是用什麼東西寫上去的啊?”

“看不出來麼?用的是口紅。”

“口紅?”我還以為用的是,“你們生用的口紅都很貴吧?”

“也要分牌子的。我用的這個還好,沒有那麼貴,之所以用這個寫,是因為這個我不喜歡了。”

把臉轉向我,繼續說:“有人說我用這個牌子的口紅,像是剛喝完人。”

在這個地方聽這樣的笑話,心裡的。我轉頭去看牆上的紅字,越看越像是用寫上去的。這個人在這個時間跑到這來寫這麼恐怖的字,顯然不是一般的人,膽子搞不好比我還大。我要保持鎮定,不能是因為長得漂亮,就鬼迷心竅,對說的話都不設防。雖然大部分男人都是這個德行,但我蕭何是有原則的人。

我本來想問,究竟為什麼來這,結果這小妮子先發致人,問我道:“你為什麼跑到這裡來睡覺啊?”

“這的環境好,睡得香。”我說。

白了我一眼。“你如果不和我說實話,小子就不奉陪了。”

居然威脅我。我還真就吃這一套。。。。。。

我於是和說了個大概,稱這裡發生了命案,我是自由人,打算來這找點點,好增加自己工作室的知名度。

“我這說的可都是大實話,絕無虛言。”

對我笑著點頭,然後說:“我相信。”

“喂,到你了吧,你又是什麼來頭?”

問完這句話,我立刻盯著的眼睛。潘文柏曾給我科普過一個心理學常識,當一個人的大腦回憶真實存在的事時,眼睛會先向上,再向左轉。而如果一個人去虛構一個畫面,也就是說謊話時,眼球的運恰恰相反,會先向上,再向右轉

“我麼?”眼睛直直地盯著我說,“我是國際警察。”

我真想打電話問問潘文柏,眼睛直勾勾地盯著我說話,這種況怎麼算?

“你真的是國際警察?”我將信將疑的問。

“對呀。”我好期待的眼神能向左或者向右看,但仍然目不轉睛,眼睛直直地著我。這小妮子要麼真的和我說了實話,要麼就是個撒謊高手。我只能期是前者。

“國際警察為什麼會出現在這?”

“你剛剛不是都說了麼?”歪著頭對我說。

“你也在查這個案子?”

“對呀。”用手比作刀,在自己的腹部劃了一下,“這個人的死亡方式十分特別,我所在的機構認為很有調查的必要,所以就派我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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