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太守見狀也從自己腰間出一個錢袋子,裡面也是沉甸甸的一小坨。
如果這樣算,那王得發賠給林墨的錢,至也有上百兩銀子。
眾人都覺得,先生這次失算了!
若是收了他們這點銀子,旁人肯定會覺得先生貪心,一隻碗就要黑一百兩銀子。
而王得發和劉太守,反倒是撈了個大度的好名聲。
如果不收,那先生之前又他們賠。
這於於理,似乎都對先生不利!
林墨瞟了一眼兩人的錢袋子,冷冷道。
“二位大人,我只希你能賠我一隻一模一樣的碗,一隻陛下用過的碗!
這碗曾是陛下在我林家避難的時候用的,本侯宴請百姓,一時之間碗筷不夠,便讓林大娘都拿出來使用。
誰曾想?它竟然碎了!
碎的,怎麼偏偏是它!”
林墨說著,慢慢走到碎片前,拿起一小塊碎碗的邊緣,指著邊緣一縷小紅暈。
“你們看,這是胭脂留下的痕跡,是宮裡特有的胭脂,遇到瓷碗會殘留痕跡,並且洗不掉。
但如果是宮中的玉碗,便不會有這種況。”
林墨一本正經地“科普”道。
而周圍的人,都發出“哦”。
原來如此!
他們明白了!
意思是陛下之前初到新義村,由於是用瓷碗吃飯,所以留下了“痕跡”。
要是在宮中的話,那公主都是用玉碗,自然不會留下“痕跡”。
眾人一陣明悟。
其實,林墨就是一大忽悠!
老子就是忽悠你們。
但是,沒人有證據證明,林墨說的話是假話。
反而,大夥都紛紛覺得林侯爺講得在理,原來這宮中的胭脂還有這效果。
和玉碗等珍貴的東西能溶解,和瓷碗就不行。
果然以類聚,人與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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