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李佑苦笑著解釋:“那烈酒乃是滄縣主所扔,而且被扔在你劉府正對面,燒不到你府中去。”
“而且本王當日路過,前往你府上,正是為了救火。”
“你那兄長一家的首能得保全,還是我的侍衛拼命前往火場,才得以救援的!”
他細細解釋一遍,卻毫無收穫。
二孃仍是一臉憤怨:“過了這麼久的事,你現編個理由,便想逃殺人罪責?”
李佑也一時語塞,他也確實拿不出證據來證明自己的話。
若真想自證清白,還得帶著這丫頭回到長安,找那萬年縣衙拿出案冊,再帶前往縱火現場,找到當時的見證者。
又或者,帶去兵部,找到那火油存檔的證據,證明縱火案是火油引起的,而非烈酒。
可這一切,顯然是不現實的。
李佑只能從另一個角度自證清白:“那你認定我是兇手,不也是道聽途說嗎?民間流言說我是兇手,你便認定我縱火殺人了?”
二孃也被李佑給說住了,僵了僵脖子:“你......你與我兄長素有仇怨......”
“有仇又怎麼了?”李佑不服氣了,“難不有仇我就要殺他全家?你到我王府已有多日,難道一點都不瞭解我李佑?你當真覺得,我是那種殺人不眨眼的魔頭?”
李佑這最後的爭辯,極是無力。只憑印象斷人好壞,實在全無邏輯。
可正是這全無邏輯的說辭,卻將那二孃給問住了。
二孃認定李佑是兇手,是因為縱火案發生時,就已看穿,這場火來得離奇。
逃離遁之後,暗中打聽到,李佑便是殺人兇手。
雖沒有切實證據,可當時民間議紛紛,李佑又確實有殺人機,二孃便認定李佑是兇手。
自是不知道,這樁案子在朝堂裡已有定論。
心策劃之後,二孃便給自己編了個流民份,故意在王府周圍浪,等著被王妃收容進府。
為了讓自己的份更真,甚至狠心將自己折騰得渾傷痕。
這樣一番安排,才進得王府。
也正因為如此,在有機會殺害李佑時,才會顯得那般猶豫。
若不是今晚被上絕路,倒真不一定能下此決心,行這行刺之舉。
這會兒,李佑拿了自己的品說事,正契合了二孃的想法。
在如今的二孃看來,李佑的確不像是喪盡天良的人。
但仍不想輕易信任李佑:“你若不是兇手,那誰是兇手?那日的烈火,燒得那般迅速,除了你的烈酒外,還有什麼東西能做到?”
“唉!”李佑嘆了口氣,“只怕你不知道,這世上有一種東西,做火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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