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之拉着崇禎南遷》第1721章 隆武四年(1)

作者:浮雲散盡·2025-03-14

第1721章

隆武四年,當大明朝為了西進計劃,為了西取馬六甲咽要地,而做著諸多準備時。

位於遙遠的洲大陸上面。

在隆武四年的秋天,施琅第三次踏上了洲大陸的土地。

在清河鎮,正於大收的時候,來自於大明朝的第三批移民,踏上了這片,已經被開發了一丟丟的婦地(已經被開發了,肯定不能再說是地)後。

以楊白勞等三千移民,還有三千個從日本國的移民,在經過漫長的航行後,抵達了他們的新家園。

而除了他們外。

由於金礦的出現,還有陸續幾船,自發跟隨施琅過來的移民船。

這些人的數量,大概在兩千人左右。

都是年輕力壯的單漢子。

也沒有領大明朝發的老婆——領大明朝廷發的老婆,是有代價的,這個代價就是,終不得離開洲。

所以,打算淘到金子後,來一個富貴還鄉的淘金客,是不太願意,為大明朝的方移民的。

他們反倒是,願意支付高昂的船費,忍著航海,和淘金過程當中的孤苦,只為了一件事——事把自己的這把骨頭,留在這與家鄉相隔數萬裡的異國他鄉。

當施琅第三次踏上洲大陸的土地時。

大明朝的果,也已經初現端倪了。

這個果,並不是佔下了多地盤。

就大明朝現在這點在洲的人口,能佔屁大一點地盤?

連一個縣的行政區都佔不下。

也不是說,他們淘到了金子。

因為民,民,跟淘沒淘到金子,沒多大關係。

淘到金子,並不代表民就果了,淘到金子,只能說明,你發了點小錢。

並不能夠意味著民的功,歷史上,西班牙人墨西哥,在南,弄到了多金銀財貨?

可這能代表,西班牙帝國的功了?

民的果,是首兩批移民,陸續誕下來的洲人。(生在洲,當然是洲人了,至於父母的籍貫嘛,充其量算是祖籍)

首批移民,還有第二批移民,已經誕下了一大群孩子。

數量大概有六百多個呢。

這些不滿週歲,或剛剛一歲多的小孩子,才是大明朝洲的勝利果實!

因為,只有這樣的孩子多了,民才算功!

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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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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