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獻葯抱了秦始皇大腿》第579章 柴尺啊(1)

作者:軒轅侯·2025-03-19

第579章

“柴尺啊,你可是我大秦的福星啊,朕應該封你做什麼呢?就封你為採花君好了。”

始皇帝喃喃的說道,這個採花其實是始皇帝和柴尺兩個人就柴尺的理想的一次問答,只是當時柴尺為了掩蓋自己的份真相而說的一個託詞罷了。

後來始皇帝問起柴尺的字的時候,柴尺自己就戲稱採花就行了,於是始皇帝就記在了心裡,至於這個可信度有多大,到了現在自然始皇帝終於也就明白了,不過對於他的賞賜早就說了出來乾脆也就不改了。

不過始皇帝的這句話一出來,頓時整個朝堂大驚,畢竟這個事可是真的不能這樣做啊,雖然在柴尺出征的時候,大家就聽皇帝許諾過,只要柴尺能統一匈奴。

在他遠征回來的時候,便封其為君。可是,如今真的聽到皇帝稱李為君的稱呼時,大家還是忍不住心頭微驚。

要知道,自大秦廢封君制,改郡縣制後,秦國可就沒有封君了。而如今,柴尺則是開了先河,他將為秦朝第一位君。

要想知道這個君的地位,那就要整個的封君制度說起了

春秋戰國之際,隨著土地國有制度的瓦解和諸侯兼併戰爭的加劇,諸侯國都先後進行了經濟、政治改革,承認土地私有權,改變賦稅制度,推行郡縣制度,加強中央集權。在這樣的背景下,封君已由“授民授疆土”的領主,逐漸變為沒有土地所有權,也不能臣其吏民的封君,只是虛榮,食租稅而已。

秦國在商鞅變法後,封君的質已不是很嚴格,庶民有功於君、國,也可以獲得封君的稱號,徹底否定了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等級份制度。商鞅將封君爵位納二十級爵中,形了‘“租秩制度”。關東各國雖屢建封君,除收其租稅外,能夠肯定為世襲的也不多。韓非子說:“吳起教楚悼王以楚國之俗曰:大臣太重,封君太重。若此,則上主而下民,此貧國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

秦統一之後,土地私有制在全國範圍合法化了,中央集權的僚制度也獲得了空前的發展。領主制度到了嚴格的政治批判。以秦始皇、李斯為首的革新派除領主制度的同時,在極大程度上簡化了食封制度。他們主張皇帝子弟、功臣一律不再立為封君,可“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班固評論秦始皇、李斯這番改革說:“秦姍笑三代,滅古法,竊自號為皇帝,而子弟為匹夫,亡骨之輔,外亡尺土藩翼之衛。”秦始皇改革封君制度固然是一種進步,但班固認為這也恰恰是秦朝覆亡的重要原因。

兩漢時期,食封制度獲得了空前發展,但因為其分裂割據的劣存在,與中央集權有著嚴重的矛盾,因而又不斷遭到削弱,以至走向沒落。兩漢對封君的法律限制極為嚴格。在政治方面,諸侯王、列侯在封國必須遵照中央法律、法令、制度,不得逾越。沒有詔書、虎符,不得擅自發兵;不得越出國界;不得藏匿亡命。漢武帝還制定了“左律”和“附益阿黨法”,嚴格限制封君的政治活。漢景帝過“削藩”,使絕大多數諸侯王國僅領有一郡之地,諸侯王國領郡由42郡減為26郡,而中央直轄的郡由15郡增加至44郡,實現了“強幹弱枝”的目的;朝廷“令諸侯王不得復治國”,收回王國的吏任免權,取消“諸侯皆賦”,僅保留其“食租稅”,並且收奪鹽鐵等利源及其有關租稅,使諸侯王已經不再有同中央對抗的質條件。

七國之後,兩漢的封君與富商、地主差不多。早在漢武帝時期,司馬遷就算過一筆賬:“封者食租稅,歲率戶二百,千戶之君,則二十萬,朝覲聘出其中;庶民、工、商、賈,率亦歲萬息二千,百萬之家,則二十萬,而更徭租賦出其中。”司馬遷稱前者為“封君”,後者為“無秩祿之奉、爵邑之”,可以封君比“樂”的“素封”。封君既無土地所有權,又無真正的君國子民之權,只可“食租稅”,他們的經濟地位和生活條件是沒有什麼保障的。在政治和社會急劇變化之時,其生活變化也極大。就是他們的子孫與皇室的緣關係疏遠之時,由於政治地位的下降,經濟地位也日益下降。班固說:“跡漢功臣,亦皆割符世襲,山河之誓,存以著其號,亡以顯其魂,賞亦不細矣!百餘年間,而襲封者盡,或絕失姓,或乏無主,朽骨孤於墓,苗裔流於道,生為愍隸,死為轉,以往況今,甚可悲傷。”班固這段傷的評述,正反映了食封制度日趨沒落的狀況。

這個正是歷史上封君制度的轉變可以看出始皇帝對封君制度是相當的牴的,可是柴尺也讓他打開了這個心結,對於這個君也就護在執著的。

不過剛才始皇帝戲稱的一句採花君可是讓眾人大笑了起來,其實為了這個柴尺的方便,大秦甚至都要更改婚姻上的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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