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你知道當時被關在裡面的人有多痛苦嗎?
他們明明知道失火了,親眼看著火燒了起來,但沒有一個人能逃得掉,知道他們當時有多絕嗎?
而這些痛苦都是因為你大半夜煮麵不關火導致的。”
宿管:???
哪知道會發生這種事呀。
“說話,你當天晚上做什麼去了?”
這是審訊。
不是在開玩笑。
有人做筆錄的。
說的每一句話都要負責,若是撒謊更要追究法律責任。
宿管想了想,說道,“我回家收糧食了。
那天晚上我是了想煮麵條吃,當時我看到了天氣預報發現有雨,就趕回家收曬在院子裡的糧食了。”
“有人證嗎?”
人證?
大晚上的,哪裡有人證呀。
“如果沒有人證會怎麼樣?”宿管問寧副局。
是個不懂法的人。
沒什麼文化。
“如果沒有人能證明你說的是真的,那你剛剛的話就不足以替你證明。”
其實證不證明的也不是很重要。
失火確實是導致的,是第一責任人,怎麼算都跑不掉,現在問這些也只是想把事的經過調查清楚,給孩子家屬和關心這件事的公眾們一個代。
現在事件已經在網上傳開了。
網友們知道了這件事。
討論聲音越來越大,熱度也越來越高,所以寧副局的力非常大,理不好的話他的工作怕也保不住了。
“我有人證。”
宿管立馬用手指著門衛,“我和老陳是一起回去的,他也是回家收糧食的,我們可以相互做證。”
門衛趕應聲,“對,沒錯,我們是一起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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