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獵場》第932章 吃人山上野豬群(1)

作者:百李山中仙·2025-04-29

第932章 吃人山上野豬群

俗話說:談錢傷,談傷錢。

和錢就像魚和熊掌一樣,不可兼得。

老輩炮手教育晚輩時,常說幾個人上山,必須得人合心、馬合套。

人合心這三個字聽起來容易,可做起來就太難了。

因為是人都有私心,而且人心還隔肚皮。

尤其是山財,弄好了是來的快、來的多,一顆熊膽就一千多塊錢,都趕個一個林場工人一年的收了。

和錢之間,趙軍選擇了,他帶著兄弟們山上,不管是打圍還是放山,收穫的東西都是平分。

趙軍這樣並不是個例外,雖然參幫沒有這麼幹的,但一般打狗圍的小獵幫都是如此。

他們這樣不是山規,而是人世故。

因為在一個小獵幫裡,你這個領頭的不一定總行。手下的小弟現在可能是沒經驗,但經驗總會漲起來的;槍法不行,那是能用子彈喂出來的;狗不行,用心拖總能出活兒。

而關鍵也正在那狗上,狗與野豬、黑熊、棕熊搏鬥,是會傷的,嚴重時甚至還會死亡。

打狗圍,肯定是得靠狗。如果領頭這人的狗戰死了,那明天再上山,可能就得指著小弟家的獵狗了。

那麼這個時候,以前的小弟搖一變了大哥。以前你怎對人家的,人家現在就怎麼對你。

所以一般小型的狗圍獵幫,打著獵都是哥幾個平分。

像大型獵幫,那規矩就多了。這年頭,養槍也不容易。所以槍得算一,頭狗也得算一。然後每個人再怎麼算,那可能另有說法。

而在打圍中,還有一種極特殊的況,是被外人添槍。

老輩跑山人常說,進了山,什麼事都有可能遇到。

一個獵幫打仗圍冒仗了,一幫人追著獵往上走,半路殺出個程咬金,在上頭截住獵,一槍將其擊斃,這添槍。

按照山規,兩夥人都有分獵的權利。但所有人都是一,唯有添槍者,他自己獨佔兩

而且這個時候,兩邊不算槍的份。

如果要是一夥打狗圍的,狗幫在上頭圈住了野豬,獵幫的人在沒趕過去之前,有人翻山下來,看著狗幫圍豬,他一槍將野豬擊斃,這同樣是添槍。

然後還是兩夥人一起分獵,添槍那個人仍是獨佔兩,其他人各是一

與打仗圍遇添槍不同的是,兩邊的槍雖然仍不佔,但狗幫卻佔一。而這一其實是給大頭狗的,只是不管有多狗,都僅算一。要不然像趙家狗幫有四五條頭狗,別人就不用分了。

所以添槍兩,這是山規。

而且邢三和張援民他們仨是兩夥人,張援民他們仨怎麼分,跟人家老頭兒沒關係。

也就是說那一枚熊膽,邢三佔兩,張援民他們仨佔三。然後等那熊膽的五分之三到手後,張援民再分其一半,剩下的一半再由蔣金友和馬曉分。

這麼一算,這枚熊膽分得最多的人竟然是邢三。

使

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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