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裡王蘭的孃家,不是虛構的,但是我家和我姥家合併在一起的。
我家解放前有個鮮貨店,我小時候三幾年,在東北就能吃著香蕉。老太太說當年就有果籃,都是用草編的,完了上面還個紅紙,寫的字啥的。
後來我的母親去世了,父親續絃,這個店都歸媽孩子,也就是我那個姨手裡了。
但這不是問題,問題是這個鮮貨店還有別的產業解放後就都收走了。
然後呢,Wg以後又歸還了。以什麼形式歸還的呢,以每天分紅的形式,返了多年我記不清了。
但就2010年左右,那姨一家還從河北迴來領分紅呢。不過,現在是沒有了。
我想問問這是啥況啊,之前寫到這個的時候,兄弟們都說完全歸國家了。我問豆包,豆包也是這意思。
但我信誓旦旦地說,卻是有歸還、給分紅那麼回事。
麻煩懂的兄弟們,給我回復一下。
這個重要呢,畢竟有是一種寫法,沒有是另一種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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