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神助也還只是男配啊》無罪之罪(2)

作者:謀某·2025-05-01

糊塗扭頭,向騰有利問話:“騰老闆,你可有證據,證明這玉來自你的店鋪?”

茍大人指的是證。典當什總有流水單據,騰有利拿得出來,才能算板上釘釘。

能拿的出,才怪了。

於是乎,騰有利取了巧,故意把茍大人說的證據誤解人證。只見他召來掃地的小夥,急不可耐地“證明”:“當鋪的下人可以證明!我有人證!”

“啐!”蘇時傾吐了口唾沫,“天下的烏一般黑,這掃地的拿你給的工錢,自然而然為你說話。這算什麼證據。”

茍大人也在為難,還欠缺一錘定音的線索。

“啟稟大人。下或為人證。”一路押解蘇時傾的捕快說話了。

蘇時傾可不覺得這個捕快和自己站在一邊。

果然,捕快只說了自己所見到的偏頗一角:“大人,我聞訊前去當鋪的時候,確實看見了——蘇時傾在搶奪騰有利手上的的玉佩。”

此話一齣,天枰盡斜。再沒有人相信蘇時傾。

蘇時傾手上掙扎著,腕被木製枷鎖磨出了痕。他沉穩住心氣,理智回籠:“訟師!我要請訟師!”

可是,茍大人無視了他的訴求,一張狀紙飄飄而落。

捕快強行押著蘇時傾的手掌,在狀紙上按下了認罪的手印。

蘇時傾不知道還能指誰?

本來應該公允的縣令,堵塞了耳目;

本來應該正直的捕快,替罪惡申張。

蘇時傾再不跪了,忍著殺威棒的笞打直立站起,在嘗試奪回認罪書無果之後,雙手指著臺上的人就是大罵:“狗,冤枉好人的狗!我看你妥妥是個‘狗大人’!”

一語激惹了縣令,到了上位者的逆鱗。

紅黑令箭“啪嗒”擲落,茍大人夾帶私怨,毫不留:“無有憑證,出走故鄉;私闖當鋪,奪搶財;胡攪蠻纏,死不認罪;潑皮放肆,辱罵命……”

一口氣點數了蘇時傾四條惡行。

“杖責四十!將蘇時傾押大牢,聽候發落!”

驚堂木拍案定音,似乎將一切轉圜的可能與變數都拍盡。

到了走投無路的境地,蘇時傾當然不會聽之任之,平靜等著捱打。

即使不理智,也要搶時莽一回。誰知道落了冤獄後,又要面對什麼別的況?

直立起,左右推開正打算綁縛他的捕快們。蘇時傾三步作兩步,衝到桌案正前方,蹬起一腳就踢翻了桌案。茍大人躲閃不及,被掀翻的桌案得面慘白。

“為不正,不理民意;弄虛作假,懶散公堂;好惡專斷,偏私斷案;解是非,冤枉好人!”

蘇時傾反過頭清算茍大人的罪狀。

茍大人氣急攻心,材矮小的他沒辦法第一時間從倒塌的案桌下逃,只能保持著狼狽模樣怒吼:“抓住他,給我打到他——認罪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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