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愛成婚》第42章 讓我去,讓我替你做(1)

作者:貝兒小仙女·2024-04-01

這也是祝頌覺得棘手的地方,在祝家還需要偽裝;而展承戈,以祝頌對他的瞭解,他絕不會允許自己這麼做。

“我會小心一點,儘量不讓他發現。”

“紙是包不住火的,你再怎麼小心也不可能。再說了,季明朗如果和通緝犯真的有什麼關係,他就絕不是好惹的人。你別拿自己的安危不作數。”

見徐古不同意,祝頌急了:“那我怎麼辦,乾等著嗎?我等不下去?我討厭死這樣的狀態了,什麼都不能做,什麼都辦不到。”

徐古很快地回覆:“我去吧。”

祝頌怔了一下。

徐古接著說:“讓我替你去吧。你只要一,必然會引起注意,這對你不利。但我不一樣,沒有人會去注意到我。”

“可是……不行,季明朗這個人是什麼樣子的還不能確定,萬一他很壞呢?”

徐古不屑:“我會怕壞人?”

祝頌正在打字,還沒有發出去,徐古的下一句話又發過來了:“我去,不會比你去更危險。”

祝頌:“可是這畢竟是我自己的事。”

為自己的事承擔危險,是必然;可為別人的事承擔危險,那就大可不必。

“你這人就是太有心理負擔了,是你的父母沒錯,但李叔夫婦當年也一直對我不錯,我就不能為他們做點什麼嗎?”

徐古都這樣說了,祝頌如果再拒絕,就顯得有點不近人了。嘆了一口氣,緩了半晌,才說:“哥,你不必對我這麼好。我已經不是……不是三年前那個李頌了。”

從前的自己,單純無憂;可是如今祝頌知道,是再也回不到以前了。雖然他的父母是被謝文軍殺死的,但三年前在警察局曾無意聽到過,謝文軍那天晚上去他們家,並不算是偶然。雖然他們家的一部份錢財被搶走,做得像是室搶劫。但實際上,有很多

之所以選擇半夜上門,多半就是為了“”;現場沒有打鬥激烈的痕跡,謝文軍如果只求財,完全可以在拿了錢以後就走,可他不但拿了錢,還殺了人。

為什麼?只能因為他原本的目的就是殺人。

李氏夫婦跟謝文軍從不相識,無怨無仇,為什麼要殺他們?自然是有人買兇殺人。

又剛好發生在要進祝家門的前一天,祝頌敢肯定,對方本來要殺的一定是自己。只是剛好,那天晚上自己沒有在家。

誰要殺

只要想一想死了誰益,就能基本猜個大概。所以在祝頌心裡,一直就懷疑林悅。特別是在知道了劉蕊的世之後,就更懷疑了。因為林悅原本手段就卑劣,心狠手辣。

而今天晚上,看到謝文軍出現在季明朗的生日會上,更是肯定了當初的慘案是被人謀劃的。因為謝文軍之所以冒著被暴的風險出現在生日會,極大的可能是要認人。他這一齣現,大概預示著兇案在醞釀了。他不是個簡單的歹徒,他是個sha手。

得人錢財,替人奪命。

祝頌捲到這樣的事當中,必然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樣單純無憂了。這條路很難,一旦讓拿到了證據,必然會讓對方付出代價。

那時候的自己,會變什麼樣,連自己都不知道。

已經不是以前那個李頌,不值得徐古再對好。

徐古卻說:“三年前和三年後,都是你;李頌或者祝頌,也還是你。在我心裡,不會有什麼區別的。好了,時間不早了,你早一點休息吧。”

“你打算怎麼做?”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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