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下鬆了口氣,抬眸看著他,有些言又止。
他餘掃過那名手下,出聲,“有什麼事?”
那手下想了想,還是開口道,“主,我們昨日在外攤的紅燈區遇到了一位小姐,被人嗑藥了。”
嚴宮希有些不耐煩,淡淡道,“你們最近閒得都沒事做了麼?這種事,以後別來煩我,盯嚴宮珩那邊!”
手下愣了愣,躊躇了一下,還是開口道,“那位小姐,你可能認識!”
嚴宮希作一頓,測眸看他,神有幾分激,“是麼?”
手下有點無語了,主心裡除了那位林小姐,是不是就裝不下別人了。
他搖頭,“不是!”
只要不是林韻,嚴宮希都沒有心知道,冷冷看著他道,“以後除了的事,其他的事都放在一邊,別來煩我!”
手下“……”
“好!”
手下將原本想說的話,都收了回去。
嚴宮希慵懶的將子靠在車背上,幽幽閉上了已經,修長如玉的手指掐了掐眉心。
開口道,“回穗園!”
手下啟了車子,“好!”
……
殊是在林韻前幾天來歐洲的,林韻離開京城,想要開始過新的生活,忘記想忘記的人。
也是,想要在一個新的城市裡,開始自己新的生活。
所以,選擇了西雅圖,這個雨季漫長的城市。
喜歡下雨天,這樣,就算疼苦不堪的時候,能在大雨下肆無忌憚的流淚,那樣的話,誰也不知道哭過。
誰也不會嘲笑哭!
喜歡席琛十年了,從十五歲那年,從教室樓梯摔下去之後,他為了護,抱著一起滾下樓梯開始,就喜歡他了。
年事的,太奇妙了,因為他的一次見義勇為,救了他,就死心塌地的上了。
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喜歡跟著他,厚無恥的纏著他,幫他趕走那些他討厭的追求者,替他抄作業,替他追他喜歡的人。
有人說,喜歡一個人,就呆在他邊,為他的習慣,讓他有一天徹底習慣你的存在,永遠離不開你。
騙人的!
只是一個孩,不是空氣,不是他賴以生存的氧氣,他不可能因為離開,就從此一蹶不振,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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