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第168章 傳承(2)

作者:肥鳥先行·2025-06-07

“閣老您再看這《君子報》,竟然擅改了《西遊記》的容,加了一些非議朝政的容,這麼搞下去,好好的西遊記要書了!”

仔細看完這些文章,李春芳這樣的涵養,也覺得怒火攻心。

蘇澤又說道:

“李閣老,您無私拿出家裡的藏書,不求酬勞,但是我們《樂府新報》的很多投稿人,都是指著稿費生活的。”

“這些小報私印文章,是斷了新報的收,也是斷了他們的生計。”

“這寫書人的心,又怎麼能如此糟蹋?”

聽到蘇澤這麼說,李春芳也是點頭說道:“那以蘇子霖的看法,要如何理?難道要報?”

蘇澤連忙搖頭。

開玩笑,他搞報紙本來就是為了思想解放,總不能回頭去搞文字獄吧。

靠一份《樂府新報》,而且是一份方報紙,絕對沒辦法承擔開啟民智的重任。

當然,如果放任這樣無序發展,最後也不是好事。

蘇澤說道:

“蘇某請設版權專利局。”

“版權專利局?”

蘇澤解釋說道:“文字要雕版印刷,版權也是再刊印刷之權,是為版權。”

“凡著書立說者,須得府登記,明定版權。”

“如果有人盜印,則版權方可以向府提告,罰沒獲利給版權人,此法可以儆效尤,又能保障作者的版權。”

“唯有如此,方能護住文人的筆桿子,讓天下人敢寫、願寫、能靠寫書活命!”

“除了版權之外,還有專利。”

“所謂專利,是為匠作之事。”

“自古工匠都會藏私一兩個絕技,是為敝帚自珍,但也是為了保住自己的利益。”

“蘇某請設版權專利局,凡改良技藝者,許其獨佔十年利,仿造者罪同竊盜。到那時,工匠必爭相獻技。”

李春芳聽完蘇澤的話,有些心了。

看到李春芳的樣子,蘇澤知道自己的計劃已經功打了李春芳。

之所以蘇澤來找李春芳,而不是高拱張居正,就是因為他們不是李春芳這樣的創作者,不知道盜版之痛。

其實蘇澤也沒指這個版權專利局,能在開始的時候發揮多大的作用。

但是任何一項制度,都是要先立起來,然後逐漸完善的。

也許剛開始的時候,版權專利局收不到錢,但是隻要版權專利的概念傳開,那自然就有人願意投到寫作和技研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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