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能不朽》第 10 章 第十章盜趾(2)

作者:都廣建木·2025-05-27

七歲的趾說服了主人,只要他能為主人連場,主人便給他庶人的份。

許是覺得趾本不可能做到,或是哪怕做到了,連場的收益也足以買幾萬個奴隸了,主人隨口答應了。

彼時的趾已經不能說是單純的奴隸了,行走的人形搖錢樹說的便是他。

誰能放棄搖錢樹?

主人的變化趾並非沒察覺,但他也不是蠢的。

因著沒想過做一輩子的奴隸,趾很早的時候便為日後擺了奴隸份後要如何生活做準備。

允文允武,後者不必了,在角鬥場只要不想死,沒人會懈怠對武藝的打磨,前者,他在十歲的時候向主人提出了想讀書的願,因為他帶來了厚的利益,哪怕末奴不允許讀書識字,主人為了收攏人心也很大方的答應了。

讀書可以開民智,使人明目。

趾很快便和主人補了一份契書,雖然覺得到時賺夠了的主人應該不至於反悔,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主人沒反悔,他沒想撕毀契書,卻也沒想過放了這株搖錢樹。

連場,不能有一場敗。

趾最後一場的對手是牙狼,不是猛的那個牙狼,而是以牙狼為名字的另一名奴隸。

只要殺死牙狼,趾便可獲得庶人的份。

廝殺時趾的劍斷了,手上已經癒合得差不多的舊傷也突然出了問題。

那不應該的,趾的劍是靖奴工匠專門打造的。

手上的舊傷也用了最好的藥,已經恢復得差不多了。

饒是意外陡生,趾也還是無愧冀州第一角鬥士之名,力擊敗了牙狼。

他沒有殺牙狼,角鬥場並沒有明文規定一定要殺了對手,但觀眾喜歡刺激的,所以必須殺,不殺就不能結束,久而久之角鬥場必須分出生死也就了不文規定。不能讓觀眾滿意,帶來足夠的利益,角鬥士會驗到生不如死這個詞是怎麼創造出來的。

可那又如何,他不想殺。

以為自己必死的牙狼沒想到趾會放過自己,因而告訴了趾真相。

趾的劍和藥都被他的主人做了手腳。

牙狼的主人重金收買了趾的主人,兩個奴隸主商量好了一場雙贏,牙狼的勝利會為他的主人帶來財富和聲,趾的主人也了牙狼一大筆錢,再加上從牙狼主人得到的,足以彌補失去搖錢樹後的大部分損失。鑑於連場後搖錢樹也還是會失去,嚴格意義上,趾的主人如此做很賺。

很奇異,趾詭異的有種果然如此的覺。

“可願隨我掀了這世道?”

那天趾與牙狼憑藉著高超的武藝衝了觀眾席,殺死大量貴族製造了足夠的混後趁放出了角鬥場所有的奴隸,隨後又兵分若干路將別的角鬥場的奴隸放了出來。

樓國貴族盡數被屠殺,冀州最繁華的角鬥之國樓國亡。

九州震驚,趾也因此被整個帝國追殺。

奴隸不馴順就已經很該死了,居然還叛主。

便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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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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