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她不走尋常路》第69章 古代炮灰農家女26(1)

作者:一蓑煙雨客·12個月前

《唐律疏議》卷二十四《訴訟》篇曾有載:諸告親尊長,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雖得實,徒二年。

其告事重著,減告之罪一等。

宋《邢統》妻告夫,雖屬實,仍須徒刑二年。

《大明律》妾、妻,告夫,夫之祖父母,杖一百,徒三年。

本朝雖民風尚且算是開放,然而《大周律》在這方面並沒有太多改善。只在危及子財務以及命時,可做寬恕一二。

然在請述之前,仍需杖責三十。

其後再據所述之事量刑而判。

代價如此之大,可以說,桃花縣傳承近百年來從未有過此例。

因而在登聞鼓敲響那一刻,整個桃花縣瞬間轟了起來,尤其當事人還是近來尤為出名的謝家,謝安寧的堂姐。

不過半日,縣衙外就已經圍滿了看熱鬧的人群。其中不乏多數小廝,以及縣裡大戶人家遣來旁聽的隨從。

林家自然也在此列。

被帶到大堂時,謝二丫面尚著些許蒼白,然而哪怕下還在淌著鮮,仍目視前方,脊背在這一刻地極直,咬著牙幾乎一字一句道:

“草民謝家村謝狀告家夫柳文才一朝得勢,便謀害發妻,另謀佳婦!”

話音落,整個縣衙,包括縣衙外瞬間雀無聲。

這一刻,甚至無需所謂證據,哪怕一旁冠楚楚的柳文才再三解釋,然而包括縣衙所有人沒有一個是真信的。

無他,所付出的代價太大了。

這世道講究夫榮妻貴,若不是實在過不下去,誰會放著好好的秀才娘子,甚至未來的舉人娘子不做。做出這等損人且不利己之事呢?

何況,所謂男子三大喜事。升發財死老婆當真只是一句空話嗎?

總之,此時此刻,無需任何證據,在幾乎在場所有人眼中,在謝二丫開口的那一刻,眼前這位柳秀才已經是個背信棄義,心狠手辣的毒小人了。

連堂上那張斯文面孔都如此面目可憎。

更何況,隨後大夫當真在謝二丫上檢查出了問題。

二丫,是一種安神用的藥,只是用量過度後,極易使人昏沉。

誰說毀掉一個人只能用毒藥呢?

冬日環境惡劣,只要悄悄將窗子開啟些許,或者將上的棉被拿開幾寸,一場風寒要了人命並不算反常。

不得不說,柳文才的手段其實高明,但卻錯估了看似愚昧腦的枕邊人—謝二丫的敏銳。

尤其是上輩子四丫先例在前。

安寧倚在榻上,過自家統子懶懶地看著眼前這一幕。

意外嗎?並不。

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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