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曙出現在哪裡?在王府。
寧夏兵變的時候,慶王府告破,慶王(老慶王已薨,此為世子但尚未襲封)因為年,被其母妃藏於地窖而躲過了一劫,但慶王府在寧夏境所屬的田產、產和金銀細等,則被哱拜一黨洗劫一空。
這筆錢原先是打算做為哱拜一黨招兵買馬的資本的,但後來因為平虜城久攻不克,哱拜等人擔心後路有失,花了大價錢說服博碩克圖充當其強援。為此,哱拜不僅將花馬池許諾給了博碩克圖,還把從慶王府得到的金銀細打包送給了他,只有田產房產之類的東西還留在手中。
這個訊息高務實此前也略有耳聞,但不是十分確鑿,更不清楚慶王府究竟被哱拜颳去了多財產,而現在伊勒都齊卻將答案告訴了他。
雖然留在哱拜等人手中的慶王府田產房產況不明,但僅博碩克圖所得到的金銀細,總價值就高達一百四十七萬兩之多,這其中還不包括博碩克圖本鬧不明白的那些古董文玩,博碩克圖只知道這些古董文玩“共有十九大車”。
這個訊息真把高務實都嚇了一跳,像京華這樣出了名的有錢,其在西北也不見得能隨時隨地拿出將近一百五十萬兩的現銀來,更多的財富其實現在各種不產和商品、貨之上,而區區一個慶王府,居然就能搜刮出這麼多現銀,委實令人目瞪口呆。
不過高務實仔細想想,好像也能理解。慶王這一支不是“後起之秀”,初代慶王做朱栴,也有記為朱?的,他是太祖朱元璋的第十六皇子,號凝真、凝真子。
明洪武戊午,即洪武十一年正月壬午,出生於應天府。正統三年八月乙卯初三日病逝,年六十一歲。逝世後,埋葬在今寧夏同心縣韋州明王陵。朱栴死後,被英宗諡曰“靖”——這是褒諡,大抵是說他為國藩籬有大功。
這位初代慶王二十六年就藩寧夏。以餉未敷,令駐慶北古韋州城,就延安、綏、寧租賦。二十八年詔王理慶、寧夏、延安、綏德諸衛軍務。三十年始建邸。
按照朝廷的方記錄,“王好學有文,忠孝出天。祖善之,令歲一至韋州度夏。宣德初,言寧夏卑溼,水泉惡,乞仍居韋。不許,令歲一往來,如祖時。正統初,寧夏總兵史昭奏王沮邊務,佔靈州草場畜牧,遣使由綏德草地往還,煽土民。章未下,或告王閱兵,造戎,購天文書。朱栴疑皆昭為之。三年上書,請徙國避昭。英宗不可,貽書諭。其年薨。”
整段話的主要意思是這位慶王不喜歡寧夏,想遷一點到韋州,但一直沒有獲批。後來被寧夏總兵舉報,說他又是佔草場,又是閱兵、造兵、買天文書——意思是有造反嫌疑。
於是慶王為了避開這位總兵,同時也為了自證清白,就上疏自請遷。這時候已經是英宗朝了,朝廷對藩王的制已經比祖時期放鬆了很多,所以英宗沒答應,於是慶王一系就一直留在了寧夏。
初代慶王有沒有想過造反,這一點現在已經無關要,但是這裡有一個線索值得注意,那就是早在初代慶王時期,慶王府就有“佔草場”這種行為。
草場本不值錢,但早期明軍的草場是用來養馬的,慶王佔草場肯定不是為了欣賞大草原的自然風,其要麼養牛羊,要麼也就是養馬,但不管養什麼,由於此人其實並沒有造反的舉甚至跡象,所以他佔草場都肯定是為了賺錢——換句話說,初代慶王就已經開始經營活了。
慶王一系到現在已經過去了八代,目前這一代即將襲封的“慶王”是第九代,慶王府錢滾錢兩百年,哪怕一直呆在並不富庶的寧夏,富裕一點也的確不奇怪。
按照大明的傳統,藩王的產業那當然是要格外保護妥當的,高務實既然擊敗了博碩克圖,甚至連人都給抓了,那麼博碩克圖手裡的這筆銀子當然應該作為“髒銀”被追贓,然後原封不還給慶王府才對。
不過高務實顯然不打算按照這個慣例辦事——給慶王府幹做什麼?朝廷開藩也沒損害王爺們的利益,這筆錢還給慶王也無非繼續養豬。與其如此,為什麼不拿去做點更有意義的事呢?
至於說慶王府將來的生計,那個其實本不必擔心,因為高務實也只能拿走這筆能從博碩克圖手中得來的浮財,慶王府的田產房產之類,等到平定哱拜之後肯定還是得還給他,慶王府不可能會死人。
不過這筆浮財也不能順手拿走就完事,有不可能出現的麻煩最好是提前做好應對的準備。比如將來打完仗,慶王上疏要朝廷把這筆錢還給他,自己就得有個說法,還得讓朝廷有個說法才行,不然就很被了。
最簡單的辦法有兩種,一種是直接宣稱不知道這筆錢,或者不知道這筆錢去了哪裡;另一種就是明正大的表示這筆錢我收繳了,將花在陝西三邊的軍務上。
第一種辦法,如果不出事那當然是極好的,怎麼花都行,但麻煩在於不大可能不出事,慶王丟了將近一百五十萬兩銀子,他能不吭聲嗎?別說以這些王爺們的德了,就算換了是他高務實也忍不了啊,這麼大一筆錢平白無故沒了,怎麼可能不鬧騰?
而只要鬧騰起來,這事就肯定瞞不住,因為知道的人實在太多,現在博碩克圖所部一大堆人知道,伊勒都齊也知道了,將來高務實一收繳,還會有更多的明軍知道。乃至於將來要花這筆錢,也不可能不說明這筆錢是從哪來的,那就更是人盡皆知的局面,怎麼瞞?沒法瞞。
所以這條路子走不通,得看第二條。
明正大的收繳了這筆髒銀,然後用在陝西三邊的軍務上,理論上來說好像是佔據公理公義了,但其實事沒有那麼簡單。
這裡是大明,不是紅朝,高務實不可能用“人民群眾高於一切”這樣的道理來說服人,那沒幾個人會聽的。雖說“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可這筆錢上升不到這個程度,因為它本算是慶王府的私產——大明可能沒有“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一說,但並不代表沒有這種思維,尤其這財產的所有者還是宗室親王的前提下,更不可能隨意侵犯佔有了。
看朱翊鈞的表現就知道,以孝道治天下的天下中,“親親”關係屬於宗**理關係,連皇帝都不敢輕忽,所以皇室雖然能夠打宗藩的軍政權力,卻不敢輕易他們的財產——怎麼著,你這皇帝連給同宗一口飯吃都捨不得?
誰當皇帝也承不了這句話,否則高務實上疏開藩的時候,為何大量篇幅都花在瞭解決宗藩生存問題上?還不是不敢挑釁這種宗**理,也不敢讓皇帝背這麼大一口鍋麼。
因此原因,直接收繳也不好辦,還得另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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