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元輔》第283章 正國本(一)(1)

作者:雲無風·2025-06-08

“元輔所見深符朕意,著閣核議奏。”

高務實的票擬“代王言”是如此寫就,僅僅不到一個時辰之後,筆硃批下達時也是如此寫就。

這便意味著在萬曆一朝已經持續近二十年的“國本之爭”,此時此刻終於進了最後的決戰階段。

參與決賽的選手一共有三位,分別是皇嫡子朱常灝、皇長子朱常、皇三子朱常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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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個排名自然不是簡單按照年齡來排,而是從儒家禮教之傳統出發,按照三位選手各自之“正統”來排的。

正因如此,年歲最小、尚在襁褓之中,剛剛做完滿月禮的皇嫡子朱常灝反而能排在第一位;年歲最長的朱常依靠年紀這一優勢隨其後;皇三子朱常洵則主要依靠母妃鄭皇貴妃的聖卷而忝居最末。

在這場決賽之中,原本不該有皇三子朱常洵的位置,但由於其母妃鄭皇貴妃的聖卷,他也能為決賽選手之一。

這裡有一個含的因素,與傳統的母憑子貴不太一樣,朱常洵是子憑母貴——前一章已經專門說過,大明朝正式的“皇貴妃”與尋常貴妃不同,是“有冊有寶”的,地位可以說已經被明確為“副皇后”。

既然如此,理論上的兒子自然就應該比除了皇后嫡子之外的其餘任何妃嬪之子都要尊貴。如果按照這個觀點來看,其實皇嫡子也屬於“子憑母貴”。

事實上,皇宮之,天家之中,“母憑子貴”與“子憑母貴”這兩種況往往是並行不悖的。

皇后無子仍是皇后,但在某些時候可能因此被廢;不過一旦有子,則無論其本人還是其子,地位都將獲得極大鞏固,至在大明朝還沒有出現過例外。

皇子誕生,其母即便原本只是尋常宮,也幾乎一定能躋“妃”字輩,地位得到巨大提升;但倘若原先地位太低,反而會連累其子的地位也很難提高,除非……如朱常一般,趕上了庶長子這個份。

之所以朱常與朱常洵在皇嫡子出前各有支援,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在於鄭皇貴妃的“有冊有寶”。拋開聖卷這個不能在立儲問題上被朝臣公認的因素,鄭皇貴妃本人在份上力朱常之母王恭妃。

是的,此時朱常的生母依舊只是“王恭妃”,而不是原歷史上萬曆三十四年之後被晉封的“貴妃”與“皇貴妃”。

這句話這樣講可能不好理解,其整個過程是這樣的:原歷史上的萬曆三十四年,王恭妃先是被晉封貴妃,同年又被再次晉封,了皇貴妃。

在那個時空裡,王恭妃晉封皇貴妃這件事,實際上意味著朱常的地位最終穩固——即便在此之前,他便已於萬曆二十九年被冊封為太子了。

換句話說,朱常為太子之後五年,其母王恭妃才晉封貴妃、皇貴妃,母子二人地位至此拉滿(畢竟皇后無過,不可能隨意廢后,況且朱翊鈞也沒這個意思)。

這五年時間顯然不是那麼輕鬆度過的,明爭暗鬥還有很多,不過這與本書無關,就按下不表了。

且說當前局勢:王皇后與朱常灝母子,屬於正統拉滿,背後又有高務實的支援,無論是從倫理來說,還是從朝中實力來說,都可謂是國本之爭總決賽中贏面最大的一方。

王恭妃與朱常母子是典型的母憑子貴,王恭妃本人在朱翊鈞心目中的地位幾近於無,朱常在母妃那裡得不到任何一點有意義的支援,反而揹負著不小的“負資產”。

好在朱常畢竟佔著一個庶長子份,再加上朱常灝出生太晚,因此心學派早已經前赴後繼在朱常上投下重注,如果此刻放棄,則“沉沒本”未免太大,於是不得不咬牙繼續支援,這就讓朱常還有一點翻盤的機會。

當然,除此之外朱常還有一點優勢,即在非常意外的況下——比如皇帝突然駕崩之類。那麼按照“國賴長君”的傳統觀點,朱常的繼承正統會臨時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不過,有多大的提早則不好說,因為這其中有一些說道。

“國賴長君”這個說法的出現是有原因的,而且還很有現實意義。

中國封建社會是“家天下”,皇位的繼承只以緣遠近來劃分,只不過為了國家的存亡考慮,一般即位的皇帝多是年紀相對比較大的皇子,主繼位不是不可以,但最好不要發生在盪年代,亦或者權臣在朝之時。

但是,“國賴長君”真正的只是簡簡單單地為了王朝的存續嗎?

古代的婚姻制度與現代還是十分相似的,男什麼年齡嫁娶都是有一定規定,只不過現代社會並沒有規定出嫁時間的上限,而在古代卻規定子出嫁年齡的上限,即多數時候子十八歲必須出嫁。

這一點甚至寫進了法律之中,很多朝代規定是男子、子如果不能在年齡允許的範圍結婚,那麼就會罰,而且是重罰,大明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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