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妻》第212章 偶遇(1)

作者:雪路聽花·12個月前

為了能讓賀小鵬職彩虹鎮後,能在最短時間做出績,給賀老大狠狠的爭一下臉。

崔向東可謂是拿出了,所有能拿出的東西。

他不但要求賀小鵬,必須得跑下彩虹鎮的高速路口來,更提出了兩個後續的計劃。

一。

那就是修路!

要想富,先修路,這是誰都無法反駁的真理。

雲湖縣的領導們,也許“還沒資格”認識賀小鵬,在他申請修路資金時,也肯定不會尿他。

甚至青山市,都不一定能出多錢,給賀大績。

可省裡呢?

賀天明這個當老子的,就算再怒其不爭,在兒子真心要做事時,怎麼著也得“以權謀私”的,幫襯他一把吧?

省裡要想扶持一個小鎮,幫忙修條路時;雖然不敢說是輕而易舉,但也不會太難。

更何況,隨著彩虹鎮把黑魚變廢為寶;尤其秦家和未來集團在彩虹鎮的投資,勢必會增大財政收

起碼在資金不足的況下,派出大批的廉價勞力,來夯實路基是沒問題的。

只要這條路能通車到縣城,那就是賀小鵬最大的績!

同樣。

崔向東只要還有點腦子,就不會放給“榨”天東第一,來為彩虹鎮謀福利的絕佳機會。

賀小鵬只是個混蛋,卻不傻。

他當然能看出,崔向東這是在利用他。

可他一點都不反

他去彩虹鎮是做事的,而不是去混吃等死的。

哪個混吃等死的人,不留在省城,卻去偏遠鄉下呢?

可賀小鵬要想做事,卻不知道該從哪兒做起。

現在崔向東給他指點了明路,賀小鵬激他還來不及呢,怎麼會因此有意見?

二。

崔向東準備等賀小鵬跑下這兩個工程後,就開始立一個苗圃公司。

苗圃公司的名字,就彩虹苗圃。

佔地可以多達數千,甚至上萬畝!

要玩,就玩大的,小打小鬧的不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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