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開局抓了李二大公主當丫鬟》第1852章 只不過(1)

作者:花落心微涼·12個月前

第1852章

只不過,這東西是好的,這個價格,一時間,眾人再次糾結了起來。

“ 林會長,不知道這個價格,如何定價?

是怎麼個定價法?請林會長,能詳細說說嘛?”

一說到廣告的費用,林凡輕輕的咳嗽了一聲。

“諸位,既然想登廣告位,這價格呢,肯定會收大家一個本價,不會定價特別高。

我一直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大家互相合作,實現更長遠的發展,才是重中之重。

這價格,是按書籍的數量,定價的,100本起訂。

比如說,你要定製100本的廣告。

會在同一期,同一個批次,給你印刷出來,直接印製在上面。

這樣一來,你就有了永久廣告的權益,廣告是按照書本定製的,無論多本,都是本價。

但是,在簽訂廣告之後,還是會以皇家大唐書店的名義,與諸位簽訂協議。

若是你們的店鋪,以假貨,充好,被人舉報的話。

朝堂可不留面,會直接派人,進行鎮,把爾等的店鋪直接銷燬。

把你們的錢財,直接沒收,來充當損失。

因為這些書籍,是在皇家大唐書店進行售賣,代表的是皇家的臉面。

你們給面子,好好做生意,所有人,其樂融融,你們能大把大把的賺錢。

若是,你們不給面子,不好好做生意,那麼,也就別怪人家心狠手辣。

諸位,我這麼說,大家能夠理解嗎? ”

林凡說完,眾人再次小聲的討論起來。

是個聰明的人,也已經明白,這是何緣由。

若真如此的話,這件事,還真是個好事。

這豈不就意味著,只要寫上了廣告,就和朝堂的戰車,繫結到了一起?

這樣一來,便可以藉助朝堂的戰車,讓他們賺得,盆滿缽滿。

話說,這錢賺的路子,也太可以了。

但是也有的人,出了疑,畢竟這些錢,可不是小數目,要是登記上的話,不管用,那怎麼辦?

“ 諸位,這書籍,永遠不會過時,只要他有一天廣告,便會登記在一天。

他們這些書籍,自己看完了之後,還會傳給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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