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領主的我被迫種田》第172章 軍功制(1)

作者:逆流水水·12個月前

接著是工部之事,陳矛上前道:“目前,書本印刷還在持續進行,五行地級功法已經拓印了五十份、眾多凡級功法已經印了一百份……宿嶺鎮部的道路基本打通,主幹路接下來要修石板路,只是……石料、人手、資金有所不足……”

別說,石頭好像到都是,一般人也不會把石頭看在眼裡,然而實際上,石料是領地的一個很重要的資源,建房修路是很廢石料的。

姜苒再一次把目轉向異人,只是這次的件轉變了甲冰。

吞天紫甲是一種很喜歡打的魔,並天生就能分辨各種材質的石頭,並且對石頭有很高的敏,簡直就是天生的“曠工”“地道工程師”

“甲冰,你願不願意來工部,給你個噹噹?每個月俸祿四十粹晶,每年還可領一百二十石糧食。”

姜苒對下面的員還是很大方的,除了基本的俸祿外,三品員每個月能領十石的糧食,還時不時給一些獎賞。

所以,鎮上的員每個人都卯足了勁,在各自的崗位上發發熱。

這麼好的福利,自然也有不人眼熱,個個都想當兒,大大激發了鎮上百姓讀書慾

一眾異人都沒有想到姜苒對他們如此的重用,本想著,只要這領主不榨他們就不錯了……

這活不接白不接,自家大哥都打工仔了,甲冰自然也沒啥問題。

這邊,石料問題可謂是解決了一半,至於人和資金……人的話新添了幾百號勞力,這個問題不難解決。

難的是資金。

當然,姜苒手裡也不是沒有錢。

但,正所謂國庫和庫要分開,不然就會套。

國庫和庫的區別就是,庫是一城之主可以隨意用的錢,而國庫不能。

國庫的收來源基本來自於稅收,而國庫是需要有一筆預算是撥給領主府及其務的,也就是給一城之主的。

姜苒自己在外賺的錢也理應屬於城主個人。

雖然說,整個宿嶺鎮都屬於姜苒所有,庫和國庫互相劃錢財,好像不過是從左口袋進了右口袋而已。

但,若是姜苒總是把私人財產“送給”國庫,那不治理城鎮國家,那以一己之力養千上萬的人!

長期下來,領主瘁不說,而對領地更是百害而無一利。

試想,當領民知道無論他們怎麼造,上面總有一個人會給自己兜底,總會無償的向下發錢,那麼領民還有什麼工作的積極可言。

姜苒非聖人,接當領主一開始只是為了自利益。

而國庫和庫不分開,姜苒也不能保證日後會不會從國庫中隨意錢。

畢竟人類的本就是貪婪,姜苒也沒有興趣拿領地大事來考驗自己的人,所以這種東西從一開始就要斷絕。

不過這次去天宸城,宿嶺鎮還是賺了不人錢的,像傳音螺這樣的“礦場”和寒冰護甲姜苒把它們算做領地的產業,而獲得的淨利潤,姜苒自己收取一半,另一半衝國庫。

於是,姜苒問,“吳雲,現在領地還有多錢?”

離開宿嶺鎮之前,姜苒給吳雲留了一千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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