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全能軍師》第4969章 由劉緯和劉瑾達成的約定(1)

作者:作者高祥軒·12個月前

第4969章

由劉緯和劉瑾達的約定,可以看出,只要劉瑾將來不再涉足政治領域,對國家政局不會構威脅,劉緯就能容得下他!甚至這個當父親的,還給他指了一條明路,那就是經商!

我們一直在說,劉瑾這些年,在敦煌種棉,積累了一些資產,這是怎麼回事呢?一個發配囚徒,居然也有收?是的!勞改造,也開工資啊,更何況是種植棉花!

劉緯所建立的奴工制度,一是為了保證發展建設的勞力,二是為了改造犯罪之人,可謂一舉兩得!然而,你讓人家幹活,沒有任何鼓勵措施,哪有勞積極?因此,奴工也是有收的,只不過薪資水平,要於正常勞工!

不過,對於參加種棉的奴工來說,況就不一樣了!推廣種棉,是劉緯的重要國策,為了能貫徹落實,激勵手段,自然更吸引人!就比如涼州吧,他們採取了土地承包責任制,以刺激這些奴工積極勞作,踴躍參與到棉花大生產的運當中!

這個土地承包責任制,是怎麼回事呢?就是由府提供棉種、農、耕牛畜力,以及灌溉水源,由罪犯奴工各自承包一片責任田耕種,待收穫之時,與府平分收

這個分配製度,是非常吸引人的,畢竟府投資是大頭,奴工們只是出力,卻可以平分收益!

如此一來,發配流放的這些年,奴工們非但不白乾,更可以積累下一定的財資,等到將來刑滿釋放時,說不定已經是個小財主了!劉瑾便是如此!

估計這小子也不知道,自己居然在種棉花這事上,很有天賦,也不知怎麼的,他責任田裡的棉花,就是比別人長勢更盛,收穫自然也更多!即使與府平分,幾年下來,也攢下了十萬貫錢,賺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劉緯的意思,就是讓劉瑾以這十萬貫錢作為啟資金,在商場上,幹出一番大事業!

如果劉瑾真的功了,那可真是白手起家,沒靠父母親屬,所有財富都是自己一點點賺來的!兒子優秀至此,證明了自己的能力,宗廟祠堂的大門,當然會為他敞開,不計前愆!

不得不說,劉緯給劉瑾指劃的這條道路,可比劉瑾自己說的,耕種幾畝薄田,平淡清苦一生,要強多了,慈父之心,舐犢深!

同時劉瑾一旦走上經商的道路,也就不會再去涉足政治了,因為劉緯早已有令,漢國政壇商場,涇渭分明,經商不可從政,從政便不得經商,以免商勾結!

如此一來,他便等於給劉瑾套上了一道枷鎖,今後這小子,就再也沒有機會興風作浪,造反作了!

劉瑾是否會到劉緯的這番良苦用心,不得而知,總之最後,他欣然接了這個建議,並在返回關中以後,果然在郿縣,把自己的商貿行開辦起來,取名“達通商行”,主營業務,便是與西域諸國的通商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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