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開局攻打長安,決勝父子局》第53章 親上加親,原來是一條絕路(2)

作者:豐裕·12個月前

“長孫司空,你以為孤是胡言語?”李承乾冷笑道。

“臣不敢!”長孫無忌趕低頭。

李承乾淡淡道:“只是不敢,不是不會對吧?”

長孫無忌不敢答話,保持著躬的姿態。

李承乾大聲道:“此三代父母兩族親不可婚,乃我大唐千秋萬代之計,大唐從上到下必須遵守!

諸位皆知同姓不婚,可知為何?

不用爾等回答,估計有部分是知道的,因為同姓婚姻,易產民間所謂的怪胎!

或天生缺乏肢,或五詭異,或天生痴傻,或長白等!

卻不知,此乃脈原因!

因多隨父姓,是以,同姓不婚者,實是同脈者不婚。

可是爾等,只算父族不算母族,是何道理?

爾等莫不是,不從自己母親下生出?

諸卿如有不服,可自行調查!

父母上下三代以通婚者,所生子正常,機率極其微弱,大多都有缺陷存在。

缺陷嚴重者,民間視為怪胎。

即便有極其聰慧者,必怪異,或作為怪異,難以理解。

還有極一部分,婚而不育,婚而不孕!

如長孫司空家長孫衝,與孤之嫡妹李麗質婚後無子。

也如漢武帝與陳阿無子!

民間此類,不勝其舉!

由此造,我大唐人口發展不起來。

另,男太小婚,易生出弱多病的孩,也易造難產。

此二者,猶如斷我大唐未來之希

因此,同姓不婚,改為三代以親不婚,此為鐵律!

已婚者,念及無知,或彼此契合,可繼續生活,不合則和離!

自聖旨傳達之日起,訂婚者退婚,剛結婚的悔婚,未婚者不婚!

另,建議提高婚育年齡,至以十六歲為界,此不為律!”

李承乾也知道,想要提高結婚的年齡,這一點是最不好辦的,容易引起民間反彈。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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