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開局攻打長安,決勝父子局》第181章 這種人不適合為官,天命不讓其為官(1)

作者:豐裕·12個月前

“呵呵……”

李承乾先冷笑兩聲,然後反問道:“你可知道,為何會是兩個婦來到府衙?

按照常理來說,只要其中一個捨得下狠手,就能把嬰孩奪過去,另一個選擇報案!

你可曾想過,為何會鬧到府衙?”

“這……”

這個角度看起來很簡單,但有些人就是讀書讀傻了的,就想不到。

說他們閱歷不夠也好,說他們讀書讀傻了也罷,反正就那麼回事。

“不用你來回答朕,既然已經考完了,朕告訴你答案!

既然能鬧到府衙,就代表兩個婦都很在意這個孩子。

其中想要搶奪孩子的人,也是鐵了心想要這個孩子。

不然的話,難道不怕鬧到府衙被拆穿嗎?

這就是兩人能鬧到府衙,最本的原因。

斷案的時候,犯案之人都是會向著自己說話的,作為判案的員,絕不能用事。

不能先以自己的想法,來判定誰可能是搶孩子的人。

點很簡單,看看誰對孩子最在意,不就好了嗎?”

聽到李承乾說話的學子,有些大點其頭,不由自主的翹起。

有些若有所思,甚至當場在自己頭上拍了幾掌。

為啥這麼簡單的問題,他們就沒想到呢?

“基於這個子,想要想到辦法破案,就很簡單了。

比如說,讓兩位婦人一人抓著嬰孩的手,一人抓住嬰孩的腳。

們講,必須緩緩用力,誰能把孩子搶過去,誰就是孩子的母親!

真正孩子的母親,是絕對承不住的,會主放手,甚至都不會允許員這麼幹,只因為為母則剛!

第二種方法,既然是三朝未滿的嬰孩,那他就必然是吃母

只要派幾位百姓子看著們,嬰孩吃誰的,自然就是誰的!

這種方法,對雙方都沒有母的無效!

第三種方法,抱過孩子,假裝手落地。

孩子真正的母親,這個時候視線不可能離開,心思也不可能離開。

的本能反應,一定是第一時間接住孩子。

便

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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