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潛火隊》第111章 三年之約(2)

作者:李耳·11個月前

家的話,不是聖旨,可這話的權威卻可以遮天蔽日。

冷花娘最後爭取了一個期限,三年。

“我會去畫院,刺繡繪畫,可三年之後,我便要回來。汴梁很大,芸芸眾生,我不過是這芸芸眾生中一個普通平凡的小娘子,沒有盼著名噪京城,也沒有想著青史留名。冷花娘心中早有所屬,我的年紀不小了,心中所願,不過是一日三餐,過上安安穩穩的百姓家生活。”冷花娘這樣告訴家。

家同意了。

張擇端又說:“恐怕他不僅僅是想請你去畫院吧,他想要的不是什麼畫,不是什麼繡,而是……”

說到這裡,張擇端又停住了。

話未說完,可冷花娘已經明白了他的意思。

家想要的,是冷花娘。

“……你休要賭氣。”冷花娘聲音有些抖,有些生氣。

張擇端也意識到了他的失態,又說:“是我不對,不論怎麼樣,我都會等你。不用說三年,十年,三十年,我都願意等。”

這才像句正經話。

下定的儀式開始了,張擇端迴避了。

阮玉兒有心,對待師父的終大事尤為認真,特別準備了清水兩瓶、活魚五條、筷子一雙,之後,放進了包三將擔來的酒罈之中,按照習俗說,這作回魚箸。

清水象徵著純淨,活魚有生育的寓意,而筷子則代表了對,和諧圓滿。

這幾件東西,是汴梁人心裡對於婚姻最樸實的期待。

張擇端看到了酒罈裡的魚,魚兒在酒瓶裡活蹦跳,差點跳出來。他心裡的霾又淡了,這下著實是高興壞了

魚啊水啊,從此之後兩個人便你離不開我,我也離不開你,相依相伴去了。

單四娘持完畢,又說:“你們兩個現在父母都已經不在人世了,我們化繁為簡,這門親事就算是定下了。”

趁著張擇端尚未離開,阮玉兒又悄悄拉著他到了院外。

“你說的話太傷人的心了。你可知道?師父為什麼會去畫院?”阮玉兒埋怨道。

“難道不是……怎麼回事?你有事瞞我?”張擇端一頭霧水。

家知道師父傾心於你,他說張擇端是戴罪之,他欠畫院的,畫院的兇猛大火很多人都沒有忘記,總要有人替他贖罪吧。”阮玉兒說道。

戴罪之,這話在裡說出來太重了。

皇帝一句話,能夠死一朝宰相,更不要說他小小的張擇端了。

張擇端聽了,心中又氣又悔。

他氣家竟會是如此小肚腸之人。

可是他又無可奈何,家是萬人之上,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阮玉兒又說:“師父沒有辦法,這才答應了家。”

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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