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讀》第103章 韋爾霍文斯基(十三)(1)

作者:priest·11個月前

夏曉楠這個人是救下來了,然而和詭異的馮斌被殺一案究竟有什麼牽扯,依然迷霧重重。

那個神秘的巡邏員當時要幹什麼?為什麼要混進鐘鼓樓景區,又為什麼要一路跟著駱聞舟他們?這也讓人十分費解。

大好的月大好的星,瑤池裡可能也結滿了冰花,各路貓冬的神仙圍著人鏡,先開頭只想看一段花前月下的談,不料這人鏡打造得著實製濫造,中途竟然串了頻道,播起了冷森森、淋淋的刑偵片。

眾神仙齊刷刷地倒足了胃口,不由分說地掀起一捧烏雲,蓋住了皎皎星空,留下霧濛濛、黑沉沉的一片鍋底,各自散去。

等駱聞舟他們理完跳樓事件,安頓了夏曉楠後再回家,連人間八點檔的花前月下也快要唱起片尾曲了。

駱聞舟覺得連空氣都被得稀薄了三分,一推開家門,他還很不平衡地發現,發現自己肚子裡空空如也,駱一鍋的貓食盆裡竟然有糧有罐頭。沒良心的老貓吃飽喝足,把自己得油,四仰八叉地賴在貓窩裡。聽見門響,它的尖耳朵轉了半圈,理都不理,遑論迎接。

駱聞舟對自己的家庭地位加深了理解——原來駱大爺每天出來進去迎接的乃是行走的飯票,至於鏟屎的兩腳廢本人,它一點興趣也沒有,只要有吃的,人野到哪去無所謂,死不死。

別的生飢一頓飽一頓倒沒什麼,駱聞舟只是唯恐著病號。

剛把夏曉楠逮下去的時候,他就想病號先走,可是費渡不肯。

一看時間已經太晚,路上,駱聞舟又想從外面買點外賣,費渡也沒說想吃什麼,就對著途徑的一路大小飯店做出了蛋裡挑骨頭的點評,言外之意,仍是不肯。

“非要回家吃,回家有什麼好吃的?給你喝粥吃鹹菜就順口了?你比駱一鍋病還大。”駱聞舟一邊抱怨,一邊匆匆忙忙地把一碗淘過的大米凍進冰箱,又開始剁末和皮蛋丁,手忙腳地支起高鍋,他對著旁邊遊手好閒的費渡暴躁地數落道,“還跟駱一鍋一樣礙手礙腳!”

捧著遊戲機在他邊打轉的費渡,以及不知什麼時候湊過來的觀察人類食譜的駱一鍋一站一蹲,一起將目投向他。

駱聞舟與這二位對視片刻,不到半分鐘就潰不軍,敗下陣來,任勞任怨地幹活去了。

費渡會在大雨裡跟一幫空虛的富二代們飆托車,會跟狐朋狗友喝酒喝到半夜,會揮金如土,會滿口油腔調,分明應該是個張揚縱的人,可他同時又剋制斂得過分,笑也好,怒也好,大部分是擺出來應景,一點真實的喜怒哀樂都像是微量元素,須得用上特殊的儀才能瞧出端倪來。

駱聞舟在自己眼前加了兩片顯微鏡,約約看了個不分不明,可能是他的錯覺,駱聞舟覺得這會費渡有點“黏”他——只有一點,是煮爛的大米那種黏度。

也許和裡不停喃喃說“恨我”的夏曉楠肩而歸時,他心裡並不像他表現出來的那樣無於衷、無懈可擊。

費渡按著駱聞舟的差遣,佔用了一個小小的案板,開始著手“拌鹹菜”。鹹菜是店裡買的芥菜疙瘩,需要切細丁,再和香菜丁、尖椒丁一起,兌上香油耗油等調料,是化用了東北人民“老虎菜”的私房吃法。

不管讓他幹什麼,費渡都學得很快,說一遍準能記住,很快就像模像樣起來……只是刀工差一點,下一刀要找半天角度,菜刀一下一下食案板,撞聲幾乎要拖起長音,聽起來格外催眠,及至駱聞舟用高鍋煮好了一鍋自創的皮蛋瘦粥,蒸上了速凍的小包子,費渡才剛把一小塊芥菜切完。

駱一鍋從烤箱頂上探出頭,好奇地盯著費渡,觀察他幹什麼,卻不敢在他面前造次搗蛋。

駱聞舟雙臂抱在前,注視著他的費爺和貓爺,直到這時,他自己落在佈滿冰霜的行政樓頂的心,才彷彿歸了軀殼,緩緩沉口,發出了一朵學名“靜好”的花。

就在費渡用菜刀在尖椒上來回比劃的時候,駱聞舟突然好似無意地開口說:“哎,你以後……要不要就跟我這麼過下去?”

費渡手一,一刀落下,將尖椒腰斬於案板間。

死不瞑目的尖椒對天噴出了一辛辣的冤,堪比生炸彈,中招的費渡和駱一鍋同時打了一串噴嚏,一起被辣得涕淚齊下。

駱聞舟早有準備地躲到了一米開外,笑了狗——然後他藉機把方才的問題遮了過去,嘻嘻哈哈地去給費渡拿溼巾盒。

費渡過通紅的淚眼,回頭注視著駱聞舟有點倉惶的背影,一時有衝追過去回答一聲“好啊”。然而他一張,就忍不住背過臉又打了個大噴嚏,剎那的衝好似風燈中一株微弱的火苗,無聲而起,又無形而歿了。

第二天一大清早,駱聞舟就先被到了法醫科,夏曉楠書包上的跡化驗出了結果,跡確實是馮斌的,書包的拎手側還有一個蔽的指紋,與系統中記錄的盧國盛的指紋一致。

“也就是說,盧國盛殺完馮斌,從垃圾箱裡挖出了夏曉楠,搜走了包裡的錢和手機,又把東西還給。”陶然一邊說,一邊幫忙擋住郎喬——倒黴的長公主正趁著陛下沒注意,愁眉苦臉地到和人換包子,“可我還是覺得夏曉楠不可能是同謀,你們想一想這件事,不覺得很瘮得慌嗎?別說一個小孩,如果我不是警察,反正我肯定不敢和盧國盛這種窮兇極惡的人有什麼流。”

“還有那個可疑的巡邏員,”郎喬跟最後一個香菜餡的包子依依惜別後,探頭了句,“我本來以為他跟盧國盛他們是一夥的,假冒巡邏員是打算清理現場的跡,可是現在想一想,清理跡能有什麼用?盧國盛和夏曉楠打過照面,這結論我們一化驗就能檢查出來,他連殺人分都不肯戴個手套,犯罪現場的一點跡有什麼好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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