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用孩子爸卹金買的房子,要遷了,回去想要房子,我爸媽不同意,竟然告上法庭了,真是咬人的狗不,什麼噁心事,都能幹的出來”
“不是不是,不是這樣的,孩子還有一房子的”蘭急急的解釋著。
“那房子也是孩子爸留下的,人家爸留的,不給孩子,給你找野男人住?養著你那一家子廢,你也不怕孩子爸半夜來找你!”春妮惡狠狠的說。
“大姐,這就是你的不對了,姑娘可是你的親骨,你再婚能理解,但孩子爸留下的東西,你應該給孩子留著,哪有你起訴孩子的道理”
“就是,小姑娘沒爸就夠可憐的,你這個當媽的咋這樣呢,我都心疼那孩子”
“大姐啊,你說你打兩份工,你家好幾個男人啥也不幹,你找這男人圖啥啊”
“虎毒不食子,哪有你這麼當媽的,人家那的後找老伴都為了之前的孩子,你為了男人搶姑娘的房子,哪有這樣的媽,我要不是親眼看見,我都不相信”
“我家孩子要是那麼有出息,說啥我都不帶找的,怕拖累孩子,你這,唉呀媽呀,李大姐,你圖啥啊?”
圍著的人都紛紛議論著,都不理解蘭的行為。
“你知道嗎,你姑娘說遷的錢都留給你養老,覺得你那男人靠不住,怕你被騙,把錢給了咱媽保管,你幹了這麼多不是人乾的事,你姑娘心裡還掛念著你,李蘭,你畜生投生的嗎,你沒有心嗎?”春妮罵著罵著自己哭了,心疼滿滿那孩子。
在場不人都落淚了,這要是他們的孩子他們都得心疼死。
蘭捂著臉嗚嗚的哭著,轉跑了,沒臉在單位待著了。
春妮眼淚,沒覺得心裡痛快,給老二打電話,吳知秋和李滿倉沒什麼大事已經回家了。
春妮趕往家趕。
大雜院,老三把公司的法務了過來。
法務瞭解了下況。
“李總,現在遷的房產要去孩子父親的原部隊,出個證明,這個卹金是單獨給孩子的,不是給母共同生活用的,另外一房產,應該是對方跟孩子共同擁有,賣房款怕是要給對方一半。”
老三看向吳知秋
吳知秋:“給,以後這個家沒有李蘭這個人”
既然李蘭能把親姑娘告上法庭,那以後就別說什麼親了。
“老二,你去找郭長平讓他幫著聯絡一下以前的老部隊,幫著出個證明”吳知秋對老二說。
“好,媽,我現在就去”老二轉就出去了。
法務又問了些關於蘭的養孩子的一些問題
“李總,養費我們可以起訴李蘭士追回。”
老三擺擺手,“我們不是看,這錢我們不要”讓滿滿知道了,得多難。
法務扶了扶眼鏡“看部隊那邊能不能出證明,如果不能的話,這錢就得作為於滿滿的養費,這房子就是吳知秋士單獨贈與於滿滿的,畢竟李蘭士並沒有盡到養的義務,這期間我方是實際的養方。”
吳知秋,李滿倉都點頭,總不能剛遷完的房子便宜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