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齊牧就覺得頭疼裂,腦海中出現了一幕畫面。
那一幕,以他的視角,看得清清楚楚,就像是趙毅的親驗一樣。
趙毅的真名是王瑞麟,而不是趙毅。
是外地來的,日子過得苦的。
他出富貴,父親在泰州安縣也是頗有名氣的人。
不過,他爹心地善良,不欺負人,也不和安縣的人混在一起,甚至多次為人打抱不平,惹得不人嫉恨。
最終,他被指控與自己的姐姐有染,被死。
這是一樁冤假錯案,為了證明自己的無辜,趙毅與他的娘從安縣到泰州知州,再到縣令,再到地方員,但在府的保護下,趙毅一家始終沒有洗清罪名。
趙毅的姨媽憤而自殺,趙毅他娘亦是傷心過度而亡,僅剩趙毅一人,才十三、四歲,被迫離開家鄉,流落登州寧海縣。
他在這裡乞討了兩日,被醇香樓的老掌櫃看他年紀小,長得還不錯,便將他收了這間香噴噴的酒樓,為了一名雜役。
趙毅如實告訴齊牧,這個狗坑是他自己挖的,他就是想要離開這裡,讓自己冷靜下來。
有一天,趙毅在外面遇到了齊先生,他看到了齊牧,認出了他的份,便將他抱到了府。
這的原大人,從那時起,就不是一個好員,整天吃喝玩樂,場上的事,都是一團麻。
趙毅由於太過骯髒,便將掉,在原大人的浴桶中洗澡,卻被醉酒醒來的大人狠狠訓斥了一通。
“大膽,一個小小的捕快,也敢在我的浴桶裡洗澡,來人,杖責十大,扣兩個月的俸祿!”
趙毅嚇了一跳,自己只是一個奴隸,怎麼可能有零花錢?
從門外走進來的捕快也是一臉懵,他哪裡來的新同僚?年紀輕輕也就算了,居然還敢服?
但縣太爺發話了,幾個人也不能違逆,便將趙毅拖了出來,狠狠地揍了一頓。
揍了一圈,沒找到趙毅的裳,恰好衙門裡也有新的裳,便丟過來一,讓他換上。
第二天縣太爺就醒來了,完全忘記了昨晚發生的事,出門看到趙毅,也是一臉疑,怎麼會有捕快在縣衙?
但他從來不管這種事,都是讓下面的人去做。
趙毅心想,既然他是捕快,那就讓他做好了。
這可比做下人,打掃衛生,打掃衛生強多了。
他是個讀書人,父親也是個員,對朝廷頗有研究,不到兩日,便想辦法弄到一份名單,寫上“趙毅”兩個字。
所以,趙毅在縣城中,一待就是十年。
他的經歷,當真是詭異之極,令人歎為觀止。
十年前發生的事,在齊牧腦海中一閃而過,只是一瞬間的事。
這一次的經驗,在系統的作用下,變了齊牧的一部分,齊牧微微一怔,就明白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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