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件事,必須要等到審訊結束之後才能做。
走出牢房的時候,天都黑了。
萬坤明帶著齊牧回到了城主府,回到了自己的住。
這一天,他忙得焦頭爛額,好在案件已經接近尾聲。
如果能功的話,不僅能活下來,還能得到一些好,那就太好了。
只是明天怎麼審,卻需要他下一番功夫。
像這樣的命案,想要定罪,首先要有證人,其次要有罪犯的口供。
想了想,他把凌衝召了過來。
“不知齊公子有何貴幹,想要見凌某?”
“這個……齊某忽然想到,林正的並不在太平間,所以我想問問林正,他的可還在不在?”
“回稟王爺,林正就是兇手。所以,齊然並沒有去太平間,而是直接被丟進了葬崗。但凌某卻聽聞,有幾個認識他的村民,已經地將他埋在了棺材裡。”
“好!”齊牧一拍手:“那就麻煩你去找人,將他的給我找回來。明天上朝,我有重要的事要做。”
“是。”陳曌應了一聲。
凌衝雖然疑,卻也只能應下。
在他眼中,齊牧不同於一般的員,只要是他提出來的,必然是有原因的。
晚上睡覺之前,他拿出了煤鋪老闆給他磨的炭,研究了很久,一直研究到半夜,這才關燈休息。
第二日。
府要審問的事,很快就傳遍了大街小巷。
“你知道麼?前兩日發生的那起命案,已經被我們抓住了!”
“聽說是一個外郡的縣丞捉來的兇徒,今天要上庭審。走,我們過去瞧瞧!”
“是嗎?我們都是普通人,你說呢?”
“我只知道,這次的庭審是要公審的,如果你不想參加的話,那我也要佔個好地方。”
“切,你等著我!”
……
審理案件的地方,還是依照濱城的習慣,是在通政司。
還未到開庭的時候,濱城人已經將縣衙團團圍住。整個縣衙的院子,已經被圍得水洩不通,就連圍牆上,也圍了不人。
也有一些頑劣的年,依仗著自己的子骨,趴在房簷下的房樑上,為的就是能看到更好的風景。
這火的場面,跟前世那些盛大的音樂會有的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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