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齊牧驚訝的是,之前還一臉怒容的縣令大人,在聽到“青梅竹馬”三個字的時候,竟然出了驚訝的表,似乎並沒有意識到,馮舍才竟然和乾嫣嫣早就相識。
“那麼,你與知府的如何?”
馮舍才一臉的嘲諷:“剛才的話,你沒聽到嗎?這狗日的縣令大人,我是他的兒子。”
“只是,在我二十多年以前,我和這位縣令,並沒有什麼集。我母親——”
馮舍才剛說到一半,就被縣令給打斷了:“你閉!”
齊牧一皺眉,看向凌衝,凌衝當即走過去,將人拖了回來,不但將人捆得嚴嚴實實,更是用一張布巾將他的塞得嚴嚴實實。此時的他,本就不喜歡那個什麼季叔達。
“別管他,繼續說。”
齊牧打了個手勢。
馮舍才點了點頭,將實說了出來:“家母是濱城吳州縣的人,十四歲的時候,隨我爺爺來濱城採購,傍晚回來的路上,遇到了這條狗。”
“這狗老爺,看我娘長得漂亮,就強|暴了我娘,我爺爺本要阻止,卻被這狗的人給打殘了。”
他忍不住向縣令使了個眼。
在濱城待了兩日,他發現這個縣令除了膽子小,什麼都不做,在外人看來,還是個正人君子。
原來還有這麼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搶人也就算了,居然還敢手,這哪裡是府,分明就是土匪!
民眾也是一片混,無法置信,紛紛指責季叔達。
旁邊的縣令,被塞住,雙手也被綁在後,被凌衝一把按在地上,本無法掙扎,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眼睛,不斷地發出痛苦的,似乎是又急又怒。
“然後,他就讓我母親回來,讓在家裡等著。我母親不想和這樣的人結婚,所以就留在了家裡,和我爺爺一起住在一個親戚家裡,誰知道爺爺在路上了重傷,死了。”
“回到家中,像是一,兩個多月後,就像是一,原本,是打算一了百了的,但後來,懷孕了,懷孕了。”
“母親是想讓我出生,將我養人,所以才會在青樓裡做生意,然後才有了我。”
“我從小在煙花閣長大,母親養我,讓我吃穿住行,可卻從未對我提起過。十二歲,母親得了梅毒,一天不如一天,在彌留之際,跟我說起了那些事。”
“給了我一把刀,讓我來濱城,找到我的親生父親,告訴那個該死的縣令大人。”
“母親說,如果他願意接我,願意養我,那就算了,讓我忘記說過的話,讓我過上好日子,然後在墳墓上找個妻子。”
“如果他不承認,那就找個機會,弄死他。”
“我剛到了濱市,也不知道怎麼和縣令套近乎,就徒手在府外挖掘,花了三日時間,才打出一個狗窩,趁著夜,潛了府,找到了他的屋子。”
齊牧這才明白,為什麼阿嗷那麼喜歡挖土了。
“那狗被嚇得不輕。我告訴他自己的來歷,告訴他我母親被人強|暴,他要來找他這個父親,請他多多關照。”
“他一直在糾結,我已經做好了給他一劍的心理準備,可他卻表示,要把我當自己的親生兒,讓我隨母親,改為馮。”
“那時候我還小,不確定他們是不是把我當了我,所以一直沒有手。我覺得,早知道就應該直接弄死那個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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