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歲開始模擬的我覺醒重瞳》第1868章 “不公”(1)

作者:耍酷的阿傑·3個月前

【墨骨元靈顯然對你瞭解太,在他看來,幫助墨憲突破要比湊齊三位至高要簡單。或者說它有另一個顧慮,不認為你會願意和其他人有關天芥之地的訊息,將有此寶藏的地方與人共……它會這樣想無可厚非,可如果按照它對戰力的劃定,琳在恢復之後,應也可以算作一位至高境修士幫手。

而你自己,也確信會在不久後便可以參生命道紋,在再重修至帝境之後,作為取寶者應該也足夠。這樣一來,剩餘的最後一人,你與其想著幫扶這瞭解不多的墨憲,還不如全力助元戒復生。

在已經有了蠻荒神的能源水晶,可以幫助元戒重聚為完整魂靈,加之他自己留下的後手況下。你為元戒復生的難度已經大幅減,幫助他復生未必就要花更多時間。】

【但這些你並沒有著急與墨骨元靈說,事實會證明一切,說的太多,在它本就不瞭解你的況下,只會覺得你喜好吹噓不靠譜。

在此之後,你也確實沒有急著要進天芥之地,這讓墨骨元靈放心了不,將如何進天芥之地的辦法告訴給了你。

其實,方法不止一個,就如你所發現的異常一樣共有三個。這對應著三條不同的通道,也對應了墨化族群不同的脈階層。如果你想要在天芥之地不限制,進後有著可以同時去往外荒、天芥城、天芥族地的路,那麼就需要在同一時間啟用三藏的節點。

對於不明就裡的外來者,他們便是眼毒辣,能夠看穿其中的門道,卻也只能啟用一,去到只能前往天芥之地外荒的空間。你有墨骨元靈的幫助,則不需要擔心這些,在一番淺嘗推演後,便將其中要點都記了下來,只待手中有足夠力量,便可進。】

【第一百萬零五千一百九十八年,就這樣,你又在天芥前沿地多待了五年時間,將這裡最後一值得稱道的“神靈元”全部收集走,這才真正離開了這裡。】

神靈元,便是在第一位前來這裡的至高修士死後,它的道紋經過常年累月積累下衍化而的造產出的東西。當初獄焱君主在這裡的最大收穫,便是獲得了兩滴神靈元,也是幫助他在後來能夠突破到星海準帝中的最大依仗與助力。

毫無疑問,這是一種純粹是神魂類寶,平時服用也可溫養神魂,也有助於淬鍊神魂後的恢復。而在一些對神魂有要求的突破中,如星海準帝這一類,則可以提供更大的助力,也算得上突破類寶之一。價值不算低,可以說是造化至寶之下寶中相當罕見的了。】

【初見時獄焱君主的修為不高,只來得及取走兩滴。你這一次則直接一鍋端,幾近於將那一產出神元靈的地方都給挖掘了,共獲得了小半個拳頭那麼多的量。

按照你的判斷,帝境之下的修士在百年最多可服用五滴,若五滴算作一份,你手中則足有七百份之多。就這分量,已經不只是夠供應給葉家的幾位優秀嫡系們使用,甚至於,你想要拿來溫養元戒的神魂,都可以奢侈的當做日用之了……】

【在離開天芥前沿地,回到現世宙域後,墨骨元靈先是慨了一番自己終於離開了那個牢籠,可以去見見如今的天地。後又有些猶豫,但還是開口,詢問你為什麼不打算培養墨憲。

顯然,墨骨元靈僅是過你沒有用神元靈給墨憲使用這一個不經意的作,就已經猜測出你對墨憲的置態度。

一碼歸一碼,哪怕墨骨元靈自己在虛弱的時候將墨憲當做食,也哪怕它與墨化族群只是利益條約。可到底是經歷了幾代墨化種族的宿主,在認為這已經疑似最後的況下,它還是希能夠稍微幫一幫,畢竟它現在也不需要墨憲的這點神魂維持狀態了。】

【對於墨骨元靈的詢問,你沒有迴避。僅是知,你就大致可以猜出它是什麼想法,但你卻並不生氣它會為前幾任宿主的後人著想。

其實過墨骨元靈的話,乃至是墨憲自己的回憶你也能看出,此子的天賦不低,哪怕是在有族群詛咒的況下,依舊要高出魏萊、陳燁等人不。若非如此,墨骨元靈也不會提出讓你付出他的建議,要知道可不是什麼人都能夠有突破至高的潛力,哪怕這只是一個潛力。

另一個,即便是無法破境,幫助墨憲復生,其本也是一個不錯的天花帝境的戰力。但就是在這種況下,你依舊沒有考慮要幫他復生,這則是因為你對墨憲另有考慮。】

【在排除非常規手段的況下,你想要最快速度幫助墨骨魂幡恢復,理想的下手目標無非是穹與燊圖。

不過這二人都有各自的缺陷,穹本實力雖然比莫古與曲厄有所不如,可在合道至寶與其特殊加持下,你想要殺他也並不是短時間可以做到的,不僅需要實力足夠,還要等待足夠的時機。

而燊圖,對付這老傢伙你要簡單得多,但很憾他的魂靈也並不完整,並不足以達到墨骨魂幡恢復的條件。想要讓燊圖魂靈完整,你需要做的事就更加麻煩,這其中的難度可要遠遠高於元戒。畢竟後者是有其師尊留下後手保住了大量殘魂,燊圖則幾乎是魂飛魄散,僅餘留小部分逸散存在。】

【無疑,這兩個相對簡單的常規獲取方式,其實都需要你耗費大量功夫的同時,消耗的時間也不短。也因此,你打算自己想辦法弄出一道符合條件的魂靈。】

【與墨骨元靈想的那樣,墨憲潛力不錯,尤其是你在仔細研究過後,發現他在神魂方面的天賦尤為突出。另一方面,則是墨憲本的經歷問題,這傢伙自就沒怎麼得到族群的資源傾斜,卻要一同接族群詛咒的限制。】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