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大案系列》第927章 粵東第一案:519特大持槍搶劫殺人案全紀實(2)

作者:幸運小溪水·1個月前

整棟三層自建樓,只有一個鐵門作為唯一齣口,三樓窗戶全部安裝防盜網,唯有主臥留有一個狹小的逃生口;

同時清了黃繼先的生活規律——每天早上八點,他都會在客廳吃早餐,友劉曉慶則會準時出門買菜,這一時段,是唯一的抓捕視窗期。

專案組心制定抓捕方案,將警力分為破門組、控場組、外圍組、樓頂組,各司其職,靜待最佳時機。

1997年8月2日早上7點50分,劉曉慶像往常一樣開啟鐵門,準備出門買菜。早已埋伏在旁的破門組民警瞬間行,用牢牢擋住即將關閉的大門,控場組民警隨其後,直奔三樓客廳。

此時的黃繼先正坐在客廳吃早餐,聽到樓道傳來急促的腳步聲,瞬間察覺不對勁,猛地起衝進廚房,出藏在案板下的菜刀,雙手握揮舞著,面目猙獰地大喊:“誰敢過來,我就砍死誰!大不了同歸於盡!”

帶隊民警立刻喊話,語氣威嚴:“我們是廣東警察,你已經被徹底包圍,立刻放下武投降,爭取寬大理!”

可黃繼先依舊負隅頑抗,揮舞菜刀不肯束手就擒。民警當即持防暴盾牌上前,步步,將他死死頂在牆角,趁其不備奪下菜刀,迅速將其控制,反手戴上手銬。

隨後,民警在主臥展開搜查,當場搜出78萬元贓款、2枚軍用手榴彈、1支54式手槍、56發子彈,還有作案時穿著的迷彩服、鋼盔,鐵證如山,黃繼先的囂張氣焰徹底被澆滅。

落網後的黃繼先,態度極其頑固,面對審訊拒不配合,始終擺出一副破罐子破摔的姿態:

“我做的我認,要殺要剮悉聽尊便,別問其他人,我一人做事一人當!”他不僅拒絕代任何犯罪事實,就連審訊筆錄也堅決不肯簽字。

專案組及時調整審訊策略,一方面向黃繼先出示完整證據鏈——黃澤通的供述、彈道鑑定報告、指紋比對結果、贓款槍支等證,每一項都無可辯駁;

另一方面,將黃繼先父母親筆書寫的家書遞到他面前。信中,年邁的父母言辭懇切,淚流滿面地勸他:

“紀先,做錯了事就要勇敢承擔,好好代,爭取寬大理,我們別無所求,只盼著你能活下去。”

化與鐵證的力雙重夾擊,經過48小時不間斷審訊,黃繼先的心理防線徹底崩塌。

1997年8月4日,他終於全盤代,從1990年至1997年間,自己夥同他人實施7起持槍搶劫案的全部犯罪事實,同時供出剩餘60萬贓款,藏在普寧市麒麟鎮姑父陳亞誠家的豬圈裡,作案用的56式衝鋒槍、微型衝鋒槍,則藏在陳亞誠家的閣樓中。

專案組當即趕赴普寧,按照供述,順利起獲全部贓款與槍支彈藥,案件偵破再獲重大突破。

與此同時,其他抓捕小組同步發力,捷報頻傳。8月3日凌晨,深圳抓捕組在寶安沙井鎮萬村出租屋,將睡中的三號主犯林俊仁抓獲,毫無防備的林俊仁來不及反抗,當場被制伏。

搜出18萬元贓款、1支仿64式手槍;8月5日,福建抓捕組在廈門思明區出租屋,抓獲正準備次日渡出境的李朝峰。

民警破門而時,他正在收拾行李,包裝有22萬元贓款、假份證、偽造護照及渡聯絡方式,面對民警,李朝峰放棄抵抗,束手就擒。

8月6日至10日,涉案的黃偉松、李遠欽、李玉群、線陳漢明、車輛改裝人員賴錦城、包庇黃繼先的陳亞誠、黃繼先友劉曉慶等12名涉案人員,先後在普寧、惠州、東莞、深圳等地落網。

截至8月10日,該案17名涉案人員中,僅剩主犯李瑤攜帶贓款潛逃,下落不明。

1997年10月,揭市人民檢察院對黃繼先、林俊仁、李朝峰等10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訴,48頁的起訴書,詳細羅列了全部犯罪事實,隨案移送的127份證據材料,足足裝滿6個檔案箱。

同年12月,案件移送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12月11日上午九點,普寧育館座無虛席,近萬名群眾到場旁聽,這起轟全國的大案正式公開開庭審理。

法警將10名被告人押法庭,黃繼先、林俊仁、李朝峰三名主犯戴著手銬腳鐐,被押在最前排,垂頭喪氣,全無往日氣焰。

庭審第一天,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書,歷時兩小時,完整指控被告人的全部犯罪事實;

隨後的法庭調查環節,現場勘查筆錄、檢報告、彈道鑑定、指紋鑑定、贓款證、證人證言等證據逐一齣示,所有被告人均無異議。

庭審第二天,控辯雙方圍繞主犯從犯認定、量刑節展開激烈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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