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異監管者》第一千零七十七章 角度問題(2)

作者:露餡的芝麻胡·11個月前

“死者,從一到七,分別是:

8歲:田小蓮;

8歲男:谷

9歲:李如;

11歲男:高宇;

10歲:段晨音;

10歲男:李固;

13歲男:程小明;”

看著菸灰缸中還在冒煙的菸,擰開礦泉水瓶將其澆滅,繼續說道:

“這個排序沒有任何意義,也沒辦法判定死亡時間,因為他們全都是在三天前的那一天遇害,但時間卻無法進一步得出。

除了程小明能夠確定是在傍晚的六點鐘左右,其餘六人皆十分模糊。

所以只是按照年齡大小,分了四男三

這七人中,除了程小明,其他六人均沒有出現父母死者丟失某件東西的況。”

季禮不斷地翻找著每一名死者的個人資訊,各種各樣的現場圖片,包括實地調查、詢問、走訪的資訊一應俱全,面面俱到。

聽著衛的解釋,他一個一個地往下翻找,但卻始終找不到他最想要的那個東西。

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季禮面前的煙盒,似乎很想索要一,但最後還是轉移了視線,說道:

“卷宗傳來的時候,我就發現了不對勁。

這七名死者,互相都不認識,全是小學生但卻是來自七所不同的小學。

至於家庭況,基本都是一些普通或貧窮之家。

因此這七個孩子的格,其實相差不多,沉默、懂事、自卑。

這也許算是唯一的共同點了,可這不能為兇手殺害他們的規律。

因為程小明在這七人中,所有方面都顯得格格不,他家庭優渥、格開朗熱。”

如果說兇手選擇下手的規律,就是專指貧窮家庭中的孩子,並對格下手,但程小明卻足以把這唯一的規律推翻。

雙手叉放在桌上,面疲倦地繼續說道:

“我與那位朋友通時,他也說起了,這個作案規律就是沒有規律,害者規律也不存在。

兇手似乎真的只是隨機選擇被害者。

當然,未年並不能算是一種可用規律。”

季禮也發現了這一點,原本他指過詳細的卷宗,應該可以確定兇手會對怎樣的件下手。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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