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唐錦繡》第一千七百0七章 找人頂罪(1)

作者:公子許·7個月前

李元嘉對陛下的決定有些懷疑,不是懷疑陛下此舉之水準,而是懷疑陛下此舉之用意。

陛下責令三法司與宗正寺聯合審理此案,甚至還莫名其妙的加上一個“特別監督”,看似為了權衡各方面的利益穩定大局,讓大家坐在一商討一個都能接的決定,但實則形了事實上的對立、分裂,因為大家的利益是相悖的,得益者不可能讓出自己的利益,未得益者卻是費盡心機也要分一杯羹。

而在這其中最明顯的就是宗室與京兆韋氏。

站在宗室的立場,他們是李唐皇族、是高祖脈,自己人之間有些分歧但又有著一致的利益,那就是務必維繫宗室對於世家門閥的制,絕對不能任由世家門閥挑戰自己的底線、試圖分潤自己的利益。

不可一世的關隴門閥都已經分崩離析、煙消雲散,區區京兆韋氏何足道哉?

可若是任由韋叔夏罪,那麼宗室的尊嚴就將被踩在世家門閥的腳下隨意踐踏。

京兆韋氏一直以來與關隴門閥同氣連枝,雙方雖然並非一但很多利益都聯結在一起,關隴門閥的崩潰已經使得京兆韋氏損失慘重,如果現在任由宗室欺負,讓外界意識到所謂的京兆韋氏只剩下一個空殼,後果可想而知。

所以雙方誰都不能退,付出任何代價都得大戰一場,以此維繫自己的核心利益。

這是在陛下登基、關隴覆滅之後的局勢之下利益分配不均所造的,韋叔夏是這件事的導火索,但整件事的核心還是在於利益的分配,矛盾既然存在發自是必然,只不過李景淑之死使得局勢走向失控的邊緣。

……

直到坐在韋家的堂上,見到韋家的決絕,李元嘉才陡然領悟當下局勢之核心:有些集必須,若是不就將蓬發展形巨大威脅,而有些集不能,徹底混就會導致平衡被打破。

所以當下局勢必須,但這個“”又必須拘束在一定範圍之,不能“”得徹底……

這麼一想,自己與三法司大佬商議出來推卸責任的做法居然正好契合了當下的局勢,再沒有比這個更為合適的方式了。

同時心底嘆,戴胄能夠一直坐在大理寺卿的位置上穩如磐石,既能距離中樞一段距離不會被洶湧的漩渦席捲,又不會遠離中樞人輕視,其政治能力實在是深不可測。

世人皆輕視了這位三朝元老啊……

李元嘉神溫煦、笑容和,擺擺手笑道:“韋兄怕是誤會了,本王冒昧登門並非是為了宣佈令郎之罪狀,事實上直至現在也並未有證據指認令郎就是導致李景淑暴卒之罪魁禍首。”

韋琬先是一愣,旋即大喜,一把抓住李元嘉的手,激難以抑制:“如此說來,犬子可安然無恙?”

李元嘉笑著搖頭:“韋兄又誤會了,令郎雖非罪魁禍首卻難干係,責任還是要擔負的,畢竟如果找不到真兇,那麼令郎依舊是首要之責任。”

“那在下可就不懂了,既然明知犬子非是導致李景淑暴卒之元兇,自然只需擔負應該負起之責任,又怎能將責任與元兇等同呢?”

韋琬腰桿了起來,語氣也了,既然韋叔夏非是元兇卻還要擔負元兇之責,真以為京兆韋氏是泥紙糊的不

宗室也不能冤枉人啊!

李元嘉早已預判到韋琬之反應,依舊笑容不減,淡然道:“京兆韋氏詩書傳家、文華蓋世,可平日難道都不看看《大唐律》麼?律法之中早有規定,似令郎這種況如果不能找出真兇,那麼他雖然不是真兇卻要承擔與真兇等同的責任。”

韋琬當然看律法,作為國家的統治階級、既得利益者,怎麼可能不刻苦鑽研律法以便於尋找其中對自己的有利之呢?

只不過與自古以來歷朝歷代之律法在確定之後便很不同,大唐在建國之初確認律法,其後太宗皇帝登基之後予以改進,數位重臣、大儒群策群力確定了《貞觀律》,以為天下之法規。

然而隨著帝國國力蒸蒸日上、民間商業繁榮、社會發展速度大大加快,諸多以往適行之條例已經逐漸不符合社會之現狀且出現很多弊端,故而在中樞有一個諸多重臣、大儒、宗室等各方勢力的機構常年設定,專門起草、研討、對以往之律例予以改進,所以現在的《大唐律》厚達幾百頁,每一項律例下面都附加了諸多細分之條例對每一種況予以詳細說明……

所以現在的《大唐律》除非專業的法家子弟,餘者很難弄清楚每一條每一點的意義。

對於李元嘉這種說法韋琬覺得不合理,但他也明白李元嘉沒有誆騙自己的必要,而且李元嘉能夠親自登門就說明事未必就如同他所言那般徹底沒了辦法。

否則為宗正卿的李元嘉何必親自來?

便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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