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從七零年代開始》第46章 六零年代的炮灰(28)(1)

作者:千千絲結·11個月前

常寧看著時間剛剛好,就問宋母道:“媽,你現在不好,需要養養,要不你搬到我家裡住吧!那麼大個房子就我一個人,都無聊的很。

回去住的話,我那小侄子,要是還是又是哭又是鬧的,我可不信你真的不管,你要是走了,大哥大嫂沒有人幫,我就不信他們還是能躺的下去。”

其實常寧一點都不無聊,他儲符裡有平板,裡面電視小說下了一堆,平時沒有事的時候就打發時間。

他這麼說也是怕宋母下意識的拒絕。

宋母要是來了,宋父還會遠了?

宋母下意識的想要反駁,但是老三說的有道理,難道自己還要回去,伺候老大一家子?

不過,宋母擔心的是:“我們現在這房子要是我們搬走了,就徹底是老大家的了,到時候要讓他們拿出來也不容易。

本來這個房子你和老大一半的,工作沒有花我們的錢,要是房子都沒有你的份,這對你也太不公平了。

還有你四妹,我要是搬過來,我也不可能把扔在哪裡不管了,也不可能把帶到你屋子裡住,這個事過兩年再說吧!”

要想有辦法也有辦法,那就是賣了,不過宋母不想做的那麼絕,要是賣了不說老大隻是臨時工,沒有辦法分房。

而且不說老大兩口子,就是自己親孫子也不能讓他那麼小沒有地方住。

而且還有四丫頭還沒有結婚,自己要是搬過來,宋父倒是可以跟著一起來,但是也沒有哥哥養妹妹的道理,宋母也不可能把四丫頭扔在家裡,讓給老大家的當牛做馬。

雖然四丫頭聰明,但是那個時候不是聰明就能解決問題的。

常寧聽見這話,就覺得確實有點不方便,但是:“媽我不要那個房子,我自己就有,而且我工資也不了,不過那個房子的一半還不如給二姐和四妹吧?

不管以後大哥是給房還是給錢,都可以,以後二姐和四妹要是有個事和變故,這個房子或者錢也算是們的倚仗。”

本來常寧對那房子沒有什麼興趣,他以後會賺錢,哪裡會惦記宋母宋父的東西。

但是要他便宜老大,他也不想,便宜老大,還不如便宜二姐四妹,原還是被二姐帶大的。

雖然現在的房子不值錢,但是以後就值錢了。

關鍵還是常寧覺得還是要有個自己窩,哪怕很小很小,都是一後路。

至於讓宋母搬家確實要等四妹找到工作,把房子分了才好搬。

要是不分房就搬,他那個大嫂怕是覺得房子就是的了,老大上班還沒有什麼空為難四妹。

但是要是大嫂覺得四妹白住的房子,要四妹幫忙帶孩子做家務,怎麼辦?

常寧確實考慮的不如宋母周到,因此現在也不提把宋母帶回自己家裡的話了,確實不是時候。

“我和你爸商量一下,不過老三你真的決定了給你二姐和四妹?”

宋母其實也不算是開明的父母,在看來兒始終是要嫁人的,嫁了人就是別人家的人了,給了兒就是等於給了兒的婆家。

宋母自己嫁了就帶了兩件服和幾斤糧食,服還是自己準備的嫁妝,糧食是媽給的,其實這嫁妝算不錯了,那個時候糧食多值錢,比現在都值錢。

他們老兩口以後養老是要靠兒子的。

眼見大兒子靠不住,宋老大對自己的兒子都不怎麼關心,和老伴要是老了靠他,結果肯定不會好。

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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