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衛國雖是個泥子,但長得文質彬彬,還是初中文化,這在文盲遍地的鄉下絕對稱得上文化人了。
周茹先是在婆那兒看了他的照片,又聽說他家新蓋的磚瓦房開闊又敞亮,才決定去相看。
這一看就相中了,帶著拖油瓶兒嫁去了朱家,了朱的後媽。
要說周茹疼兒那是絕對沒有的。
之所以帶著兒改嫁,無非是孃家嫂子們提了個要求:
如果不帶兒走,那就每個月給孃家二十塊錢養費。
那會兒才八五年,他們縣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才五六十。
每個月掏二十塊養兒,周茹哪裡捨得。
又得了朱衛國允許,同意把兒帶去給做個伴,周茹就喜滋滋地帶著兒改嫁了。
為了證明自己是個能容下繼的良心後媽,周茹極盡所能地對朱好:
家裡有什麼好吃的,先著朱。
家裡有什麼好用的,先著朱。
家裡有新布料了先給朱做新裳。
倒是親閨,只配撿朱吃剩不要的、穿朱淘汰穿破的。
名義上是朱的伴,其實就是的小丫鬟。
朱穿著新服、揹著新書包上學,即使農忙也藉口要溫書躲在屋裡,養得白白。
大繼妹一歲的原倒也有幸上了五年小學,拿了個小學畢業證。
這是因為朱衛國好面子,生怕村裡人說他苛待繼,但上學期間屬於的家務活可丁點沒減:
早起餵豬餵洗一家子的服; 放學撿柴割草做一家子的晚飯; 農忙還要下地幹農活。
風吹日曬的,整個人又黑又瘦。
初中要去鎮上了,離家遠,每天往返不現實,其他孩子都住校,周茹就主提議讓親生兒輟學待在家裡,既省了一筆住校費,又能幫家裡幹活。
省下來的住校費倒是給朱買了一輛腳踏車,方便週末往返家裡和學校。
此後,朱讀了三年初中,原幹了三年農活,週末還得給朱洗一大包學校帶回來的髒服、換下來的床單被罩。
三年後,朱要去縣城上高中了。
高中的學費書費比初中貴不,縣城的生活開銷也比鎮上大。
周茹心為難,但作為一個良心後媽,說不出不讓繼繼續讀書的話。
萬一真的考上大學了,也面上有不是?
十里八鄉誰不誇這個後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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