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分裂》第兩千六百四十七章 捷(1)

作者:微葉梧桐·10個月前

“憑我比你強。”

打字戰士瞥了一眼面前這位家喻戶曉,在職業圈中也絕對算是超一流明星的【破風鳥】副隊長,兼著強度、知的智將,言簡意賅地如此說了一句。

“好吧。”

方士聳了聳肩,乾脆利落地攤手道:“我沒話說了。”

值得一提的是,方士所謂的‘沒話說’,並非對打字戰士剛剛那番暴論嗤之以鼻,事實上,儘管絕大多數人恐怕都認為兩者之間的含金量天差地別,但在同樣保持著此等想法的方士看來,自己確實於‘弱者’一方。

用人話說就是,方士覺得打字戰士比自己強。

乍看上去,這事兒似乎有些離譜,畢竟這倆人一個是知名超一流俱樂部的絕對王牌,放在星球層面上也是當之無愧的T0級別職業玩家,而另一位則是個草臺班子的班主,不僅全球知名度不到方士的百分之一(外國人都不認識【浴火】),就算在那些聽說過打字戰士的人看來,這貨也只是個把人至賤則無敵發揮到淋漓盡致,下限深不可測的敗類罷了。

在普通玩家看來,這種知名敗類或許要比自己強上那麼一丟兩丟,但如果將其與方士這種明星放在一起同臺競技,那簡直就是對小方同學的侮辱。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作為當事人的方士自己,會欣然接打字戰士比自己強的言論呢?

原因無它,跟絕大多數連聽都沒聽說過打字戰士,或者僅限於聽說過打字戰士的人不同,方士本人是真正與其較量過的。

畢竟作為職業俱樂部和工作室的高層員,基本都不會缺乏與【浴火】打道的經驗,而‘打道’的方式,基本都是被那個行事作風並不似正常碳基生組織的公會欺負。

沒錯,就是‘欺負’!

這其實並不是件新鮮的事,因為只要對比一下各大俱樂部和工作室對【浴火】和打字戰士的態度,就能發現大家對這幫子人的仇恨值都非常之高,那麼我們合理推測,如果兩撥人之間存在某些衝突,那麼不管是利益衝突、衝突還是什麼別的衝突,普遍都是吃虧的人比較恨。

這就好比您搶了一個小朋友的棒棒糖,怨念比較大的一方絕對不可能是臭不要臉小孩零食吃的您,而是平白無故被走了零食的小鬼。

又或者您了某人一個大鬥,然後狂笑著逃跑了,那麼怒火中燒的人絕對不會是您自己,而是那個平白無故被了大斗的哥/姐們兒。

如此一來,這個問題就會變得很簡單,大家之所以這麼討厭【浴火】,無非是都在【浴火】手裡吃過大虧,而且還是那種後續多半都沒能把場子討回來的大虧,而【浴火】和其會長打字戰士之所以心如此寬廣,見誰都能眉開眼笑地過去打招呼犯賤,則是因為他基本沒在這幫人手裡吃過虧。

那麼問題來了——

這個世界上有能同時得罪大量職業玩家機構的人嗎?

有的,兄弟,有的!

正所謂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格中藏著報復社會傾向,並在遊戲中展的人也好,團也罷從來都是屢見不鮮,所以自然會出現那種看誰都不爽,以找別人麻煩、壞別人好事為主的壞東西。

而這就衍生出了另一個問題,即,那些壞東西在得罪完職業玩家之後呢?

答案很簡單,基本都被幹死了。

不然能咋整?這些職業機構又不是吃素的,就算人家職業選手為了輿論和風評表面上不跟你一般見識,難道人家就不能撥出點預算來買兇殺人嗎?

退一百步說,就算買兇也未必能殺得了某些實力高強的壞人,職業玩家不會披馬甲上嗎?

退一萬步說,就算職業玩家披馬甲也容易被扣上帽子說欺負人,公關部就不能買點通稿稍微把事‘渲染’和‘藝加工’一下嗎?只要讓對方的名聲臭了,宣稱自然就會落到自己手裡,到時候別說職業玩家披馬甲去幹人了,就算是上大號痛下殺手,被帶了節奏的圍觀群眾也只會好。

簡而言之,在遊戲世界中,這種挑事一時爽,轉眼火葬場的況屢見不鮮,而這種事件能帶給職業機構的傷害也小得可憐,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而在這種況下,穎而出的【浴火】就顯得尤為乍眼了。

誠然,【浴火公會】之所以能夠順利活過無數遊戲,為某種意義上國勢力最強的線上非盈利團伙,有相當一部分原因是他們雖然沒原則沒底線,卻又不是那麼的沒原則沒底線,換句話說,浴火這幫人雖然賤,但他們的‘賤’主要還是建立在【玩遊戲】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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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

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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