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州》第21章 見證 但她活着,總算也是個見證。……(1)

作者:王渺·11個月前

第21章 見證 但活著,總算也是個見證。……

給到手的獵一個機會,願意反殺僱主這種事,影一已不是第一次做。

九年前,十四歲的他剛從清查署晉升到湮滅司時,也曾與刺殺件同行。

那是一個涉世未深、目清澈的年,起初,影一一度不解他緣何會招惹上玉龍幫的人。

後來,他得知年是玉龍幫對家掌門的弟弟,方才明白刺殺只是預警,而年,不過是幫派火拼中用於立威的犧牲品。

影一將年引至巷角,行將手的那刻,又猶豫了。

他放下匕首,告知事原委,而後,還不忘心地給出瞭解決方案。

——只要他願意支付雙倍的價錢,自己便可以反殺僱主,放他一條生路。

這是明目張膽的違規行為,但對當時的影一而言,循規蹈矩並無意義,至於違規後可能面臨的懲罰,他更是不足為懼。

年當下很激,他直言上的錢不夠,需要問家裡人要,影一點頭,答應在原地等候,年聽罷拔就跑,影一警覺一路尾隨,眼看鄰近府衙,影一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於是他不再猶豫,躍起一劍直穿年心臟,鮮濺了滿,而後,他將拖至巷尾,眼看著那雙明亮的眸子逐漸失去澤。

諸如此類,樁樁件件,在影一進湮滅司的初期,不勝列舉。

後來,影一終於明白,沒人有資格憑藉淺的印象來決定他人的生死,但錢可以。

前輩常說“生死有命”,為一名賞金殺手,收錢辦事便是他們唯一的信條。

所以,自啟程趕往湘西的那日起,影一便一直在思考一件事。

——曲臻,究竟有什麼特別?

後來,他想明白了。

沒人有資格憑藉淺的印象來決定他人的生死,但他可以。

“金袍”之名,是他無數次命懸一線,用良心與換來的。

他的劍斬過荒原蠻夷,嘗過玉骨金,若他執意要取一人命,那縱使是仙尊下凡,也未必攔得住。

而他,希曲臻活著。

影一很清楚活人與死人的區別。

死人目如枯粟,寒涼,不會說話也不會笑,所以,與那些只會呆立在他床頭的泥人相比,他更希曲臻活著,會哭,會笑,也會說話。

他很喜歡聽曲臻說話,的聲音像極了林野清泉,只要默默聽著,便能人平靜下來;的笑也很乾淨,像晨,不染纖塵。

那晚,松林皓月下,為他取了一個名字,那雖是個詛咒一般的名字,他卻甚是中意。

——梁有依。

只與影子相伴、於世間無牽無掛的金袍殺手,名字卻作“有依”,屬實荒謬。

但說來可笑,那確是他苦尋已久的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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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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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鹿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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